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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04
月號論壇主題
蔡英文競選總統的最後一哩路,會怎麼走?能怎麼走?
兩岸電視交流 蔡英文的最後一哩路
馮建三/政治大學新聞系教授(台灣)
究竟什麼是「最後一哩路」?2010年,第一次五都選舉時,「最後一哩路」與「蔡英文」三字,首度聯袂出場,但稍縱即逝。一直要到蔡英文第一次參選總統的2012年,特別是其選舉失利之後,蔡英文或民進黨的最後一哩路這個說法,出現頻率增加,並且,它的內涵也從模糊不清,逐漸收縮,或者,已被建構為「兩岸政策」。
 
但中華民國選總統,是不是兩岸政策定輸贏,注定會有爭論。不過,這個爭論可以擱置,但兩岸必須來往,應該不至於沒有共識。
 
怎麼來往?化暗為明。
 
再沒有比從天而降的電視,特別是「衛星」電視頻道,只要一個,就能「天無私覆」,十幾億人,皆可仰望。
 
2008年最後一天,當時,中國人民共和國共產黨總書記胡錦濤說,「願意協商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協議」。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則在2009年表示,「兩岸協商談判放進文化議題,已經到了時候」。行政院相關單位隨後也以「兩岸衛星電視頻道對等落地」,進行相關研究。
 
其後,雙方少有對談。反而是商業電視公司爭先恐後,舉兩個較大的例子。一是民視與廈門市(出資1.8億台幣)合拍電視劇。再則,三立與東森聯合宣告〈華流來了〉「…大陸9大視頻6億點擊  優酷土豆網大陸同步播出」。
 
但是,這類在商言商的「交流」,不完全都是那麼「明目張膽」,還有不少暗地進行,而無論是明或是暗,只要是商務活動,那麼基於商人的社會責任就在賺錢,基於愈大型的資本就欲容易流動,就欲容易表現出無祖國的行為。這樣一來,很多人擔心對岸以商圍政的隱憂,成真的機會就要增加,至於小兒科的微觀改變,例子不難列舉,比如,根據楊琇晶的研究,三立新聞台在2009年,報導了六四新聞19則,到了2014年,驟減到了2則。民視「稍好」,但也從15則,減少到了8則。
 
然而,與其說這是電視台反映了觀眾不關心對岸的傾向,不如說,三立與民視的表現,讓人很有理由懷疑,兩家號稱本土,但也恣意解釋本土的電視台,迎合或是自以為少報六四的新聞,可以迎合對岸某種人的需要。
 
如果不用公權力介入協商與對談,資本就能本於自利與歸私之心,自行找尋門路,那麼兩岸的電視交流還需要公權力操心,電視沒有生意可以作嗎?
 
或者,退一步言,兩岸電視交流除了商務,同等重要,若不是更重要的是,兩岸能不能通過衛星電視這麼有效的管道,增加彼此的認知與瞭解?先不要一杆打死,先不要說對岸少自由,電視不能反映民情。台灣又有哪一家電視真反映了,傳達了我們所能認同的台灣,可以代表我們至對岸落地?
 
合理的方式如同體育競技,各自派遣代表隊,進入各自場地,切磋比賽。或者,兩岸共同組合,弄成一個團隊,巡迴神州與寶島。換成電視,前者就是各自容許彼此有個頻道,放到本地;後者則是一日各出6小時節目,組成一日播出12小時的衛星電視頻道(若重播一次,則是24小時全天候頻道)。
 
由於不是商務來往,是本於增進情感、認知與瞭解,那麼,就沒有心台灣市場小於大陸,以致經濟上對岸吃虧我佔便宜的問題。
 
先不要說這個作法有這個難處那個不容易,而是先想,未雨綢繆,如果台灣要選拔這樣的電視代表隊,沒有商務求利之心,從而不會有以商圍政的顧慮,節目品質也得維持一定水平,並且不會無端挑釁,那麼由誰出線?成軍已經七年多,但政府及其董事長最近幾年幾乎不曾悉心規劃的公共廣播電視集團。
 
商業電視不合適,一來,商業電視不作這個無利可圖之事。再則,總體說來,節目相對可取者,其實也是公共廣播電視集團。它的節目獲得之金鐘獎肯定次數,1999至2009年間是135個,其餘17個商業電視台是180個。
 
但公廣集團理當雀屏中選的另一個原因,正是蔡英文自已經具備這個體認。上次大選,蔡英文在2011年10月26日,提出了《廣電政策白皮書》,很有魄力地作此陳述:「台灣公民長久喪失的電視文化自信,應由公共廣電系統帶頭重建。」
 
說得很好,接下來就得確認兵強馬壯,要把願景與方向,具體落實。怎麼落實?邀請國民黨莫忘當年。1990年國民黨政府開始立法與建設公共電視,原訂一年編列60億給公視,亦即要讓公視一舉佔有台灣電視收入的四分之一;國府後來食言,僅給區區15億,並再減至9億。現在,四分之一世紀已逝,蔡英文只要延續2012年的傳播政策方向,以公共廣電集團為核心,即便十年先不加經費,只要還原當年的60億允諾,就能在十年之內,重建台灣的電視文化自信。
 
作者簡介
Author Intro
馮建三/政治大學新聞系教授(台灣)
臺北政治大學新聞系學士、碩士,英國Leicester 大學博士,現任政治大學新聞系教授,臺灣社會研究季刊編輯委員、臺灣媒體觀察基金會與媒體改造學社成員。教學科目包括「傳播政治經濟學」、「當代大衆傳播問題」、「電影史與政策」、「區域傳播問題研究」等。著有《廣電資本運動的政治經濟學》 (1995)等六本書及學術論文數十篇,(合作)翻譯《電視:科技與文化形式》(Raymond Williams,1974/1992)、《傳播政治經濟學》(Vincent Mosco, 1996/1998,與程宗明)、《問題媒體:21世紀美國傳播政治》(Robert McChesney, 2004/2005,與羅世宏、魏玓等六人)、《論市場社會主義》(John Roemer, 1994/ 2005)與 《傳媒、市場與民主》(Edwin Baker, 2002/2008)、《傳播理論史:回歸勞動》(Dan Schiller,1996/2010,與羅世宏)與《誤解網際網路》(James Curran等人,2015年6月)等十八本。主編《新聞學研究》(1997-1998,2008-2010, 2011- 2012)與《台灣社會研究季刊》(1995-96, 1998- 2001)。編輯《戰爭沒有發生?美英出兵伊拉克紀實》(2003)、《自反縮不縮?新聞系七十年》(2005)與(魏玓)《示威就是傳播》(2009)。撰寫有關傳媒的報章雜志評論數百篇。近期結案研究項目有「重訪資訊社會:傳播權概念的提出、建構與擴散」、『中國「輿論監督新聞學」研究』,目前思索與探討的課題包括,新聞傳播教育正當性與媒介素養、傳播科技與智能財産權及另類法律規範,以及『(媒體)文化與(媒體)經濟的競合問題:從「文化多樣性」與「文化(創意)産業」說起』,業餘時間投入於古巴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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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更新時間: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