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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07
月號論壇主題
從日劇、韓劇、大陸劇,看兩岸四地文化發展
電視劇與公共電視
馮建三/政治大學新聞系教授(台灣)
好的電視劇人人愛看。但是,國人有好的電視劇可以看嗎?有,但是不多。假使我們暫時承認,收視率高的節目,就是好看的電視劇。那麼,台灣電視劇在東亞四國是敬陪末座的。
 
筆者曾經於2011年9月請田育志先生協助,蒐集台灣、中國大陸、日本與南韓電視節目的收視率資料。當時的發現是,以最高收視率的三個電視節目作為比較,最低的是台灣,平均值僅4.65%,中國大陸固然是台灣的兩倍,達9.97%,但比起日本與南韓,還是差了一截,桃太郎有14.04%,阿里郎是22.02%。同時,這些高收視率的節目沒有例外,都是電視劇。
 
電視劇不求說理,或說,是否說理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動之以情,讓人們在觀賞劇作時,隨著劇中人物與情節,心情迭宕起伏,產生了移情、認同與團結或否定的心緒,這正是哲學家羅狄(Richard Rorty)給我們的重要提醒。他說,人們若要產生休戚與共的感覺,理性不能少,思辯與討論都很重要。但是,同等重要,或說更為吃重的一環,是人之情感經驗。若是這樣看,我們對於大眾傳媒的期待,就不能僅只是敦促它扮演公共論壇的角色,我們還得說,若要「詳細描述陌生人和重新描述我們自己的過程」,其重要機制「不是理論,而是民俗學、記者的報導、漫畫書、紀錄片,尤其是小說、電影和電視節目」,它們「已經逐漸...取代佈道與論述,成為道德變遷與進步的主要媒介。」
 
台灣欠缺好的、有穩定且有合理高收視率的電視劇,已經有二十餘年,造成了什麼後果?立即的問題自然就是我們的藝文創作與演藝人員少了舞台,少了工作機會,我們的文化少了一個重要的演練與傳遞場所。1980年代的國人,對於我們的電視演員,常能朗朗上口,現在還成嗎?台產電視劇僅佔台灣電視劇了總播出時間的三分之一,中日韓播出的電視劇,其本國的電視劇當在八成以上。更政治一些地看,台灣電視劇的質量假使如同日韓乃至於對岸那麼豐富,那麼,兩岸關係這麼重要的題材,難道沒有更好的機會通過電視螢幕的虛構內容之展現,帶給國人更為具有歷史感的美學與政治體驗,遂能補充,乃至匡正黨政學的論述嗎?
 
日本與韓國何以擁有高於兩岸的電視劇收視率?在眾多重要的原因當中,這裡有個假設,應該不算離譜:日韓的電視市場結構,比台灣更是呈現寡佔的模式,但是,兩國的電視體制都有公共電視作為市場領導者,因此就能使其電視劇在內的節目表現,不會因為寡佔度高於台灣,致使其表現劣於台灣。反之,正是因為日韓公共電視投資在電視劇等節目的規模夠大,與其競爭的日韓私人電視也必須相應投資足夠規模的經費,製作電視劇等節目,若不如此,這些私人電視只能聽任與其競爭的公共電視因為投資大,自動坐擁收視率,堵塞了它們賺錢的機會。
 
在新媒體當道的年代,這個假設顯得更見真確,日韓的數字有待掌握,但歐洲等擁有大規模公共電視的國家,提供了經驗材料,可以做為佐證。就說英國,約翰牛近日因為脫歐公投而成為「眾矢之的」。「網飛」(Netflix)原本是影碟郵寄公司,近兩三年「蜚聲國際」,因為它進入影音串流生意,積極進軍海外一百餘國,其中,英國是其海外擁有最多觀眾的地方(訂戶五百萬),但即便如此,英國訂戶每天收看網飛的時間,只有38分鐘,收看傳統電視的時間則達3.5小時,所謂「網飛世代」的年輕用戶,收看傳統電視也達兩小時一天。為何?因為這些歐洲國家製作電視劇的經費規模可觀,加上任何一國的人總是更為有情感及實際的需要,收看本國的節目!網飛當然知道這層道理,因此宣稱今年要花60億美元製作節目,包括花大錢生產歐洲的電視劇(第一部是Marseille,號稱是法國的紙牌屋,但五月播放時,法國《世界報》給予的評語是「看了受罪」)。
 
台灣因為政治系統不用心,致使公視創立太晚(1998)、規模太小(加上華視、客家台,乃至於宏觀與原視,都不及日韓公視規模的數十分之一),至今無法讓公視扮演電視市場領導者的角色。近日,文化部長鄭麗君表示受到公視法的限制,不能常態增加公視預算,但「將以專案款項方式展現對公視的支持」。這個第一步值得肯定,接下來,既然鄭部長知道這是受制於公視法,那麼,立法後將近20年來未曾大修的公視法,除財政外,也有很多地方需要一併更新,文化部豈不應該將公視法的更新,列為最重要的短期施政重點之一?
 
在修法之前,另有一事輕而易舉,鄭部長若能為之,多少就能改善台灣電視劇的面貌:文化部一年若有兩億元補助電視劇,請集中使用,交給公共電視執行,不要再天女散花,無須補助商業電視台。若能如此,公視一定也只能是對外委製,不可能自製,因此對於第一線電視劇工作人才的工作機會與資源,並沒有減少;但公視執行後,目前已經有口碑的各種電視劇,從年度較大型的製作,至人生劇展或學生劇展,就會有更多集次而不會再三重播,因此可望培育更多忠誠觀眾;最後,不增加電視劇投資的商業電視台,其部分觀眾就會流向公視,為了賺錢,這類電視台就有較多機會增加投資,於是本地萎縮已久的電視劇製作空間,就能稍有增長。
 
作者簡介
Author Intro
馮建三/政治大學新聞系教授(台灣)
臺北政治大學新聞系學士、碩士,英國Leicester 大學博士,現任政治大學新聞系教授,臺灣社會研究季刊編輯委員、臺灣媒體觀察基金會與媒體改造學社成員。教學科目包括「傳播政治經濟學」、「當代大衆傳播問題」、「電影史與政策」、「區域傳播問題研究」等。著有《廣電資本運動的政治經濟學》 (1995)等六本書及學術論文數十篇,(合作)翻譯《電視:科技與文化形式》(Raymond Williams,1974/1992)、《傳播政治經濟學》(Vincent Mosco, 1996/1998,與程宗明)、《問題媒體:21世紀美國傳播政治》(Robert McChesney, 2004/2005,與羅世宏、魏玓等六人)、《論市場社會主義》(John Roemer, 1994/ 2005)與 《傳媒、市場與民主》(Edwin Baker, 2002/2008)、《傳播理論史:回歸勞動》(Dan Schiller,1996/2010,與羅世宏)與《誤解網際網路》(James Curran等人,2015年6月)等十八本。主編《新聞學研究》(1997-1998,2008-2010, 2011- 2012)與《台灣社會研究季刊》(1995-96, 1998- 2001)。編輯《戰爭沒有發生?美英出兵伊拉克紀實》(2003)、《自反縮不縮?新聞系七十年》(2005)與(魏玓)《示威就是傳播》(2009)。撰寫有關傳媒的報章雜志評論數百篇。近期結案研究項目有「重訪資訊社會:傳播權概念的提出、建構與擴散」、『中國「輿論監督新聞學」研究』,目前思索與探討的課題包括,新聞傳播教育正當性與媒介素養、傳播科技與智能財産權及另類法律規範,以及『(媒體)文化與(媒體)經濟的競合問題:從「文化多樣性」與「文化(創意)産業」說起』,業餘時間投入於古巴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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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更新時間: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