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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04
月號論壇主題
檢視國民黨的兩岸政策
回顧與展望國民黨的兩岸政策
李禮仲/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兼任副教授 (台灣)
       從過去到現在兩岸關係一直牽動著我國的發展方向,從先前的軍事對抗,再到現今的經濟合作,兩岸關係雖然在過程中歷經多次轉折,但始終朝著交流、溝通與合作的價值行進,期待未來在國民黨務實且具前瞻性的政策下,兩岸能共同打造和平繁榮的大中華經濟圈。
回顧過去兩岸政策
        馬總統上台後,兩岸關係正常化不只是未來式,更是現在進行式。兩岸關係的進程並非一蹴可幾,從1949年的兩岸隔絕,再到2010年的ECFA洽簽,過程中兩岸關係曾多次出現轉折,甚至台灣內部也出現過政黨輪替造成兩岸關係緊張,但是國民黨的兩岸政策主張一直是引領海峽雙邊關係發展的重要指引。
        國民政府播遷來台,兩岸關係陷入隔絕。國民黨政府在1949年來台後,對大陸官方的態度始終抱持著軍事敵對的看法,期望以台灣本島作為反攻大陸的基地,此時國民黨對兩岸關係採取「不談判、不接觸、不妥協」的三不政策,彼此官方未有正式交流,關係處於隔絕的情況。
        開放兩岸探親,打開雙邊交流大門。在1987年時,國民黨政府順應民間要求開放探親的需求,由當時的蔣經國總統授權台灣紅十字會與大陸紅十字會接觸作為溝通的窗口,並具體落實開放人民至大陸探親的政策,而且我國也於1992年正式端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成為兩岸往來法治化的開端。
         戒急用忍政策,兩岸經貿發展受阻。李前總統在1996年國民大會表示,以大陸為腹地建設亞太營運中心的論調應加以檢討,使得兩岸的經貿政策轉趨保守,重要產業都必須經過審查才能赴陸,不過仍有不少製造業者透過第三地轉投資方式進入中國大陸,兩岸投資有轉為地下化的跡象,隨後的民進黨陳前總統雖然提出「有效開放」的方針,但是卻受限於意識形態等問題,造成兩岸關係發展停滯。
        和平之旅與國共論壇,架構兩岸關係新頁。2005年國民黨前主席連戰,率團訪問大陸,並且達成談判共謀福利、架構和平協議、建立經濟合作、協助台灣參與國際活動與設置政黨溝通平台五項具體共識,此不只開啟國共兩黨在兩岸關係上的新頁,更替現今馬政府打下了兩岸關係發展的關鍵基石。
        洽簽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推動經貿關係正常化。2010年6月第五次江陳會在重慶進行,雙方達成協議順利洽簽ECFA,此等於是向外宣示兩岸經貿合作的時代正式來臨,未來各項產業進入中國的限制會逐漸放寬,而台灣亦可藉由簽定ECFA向其他國家洽簽自由貿易協定(FTA),藉此進行產業全球化佈局。
兩岸政策發展新方向
       綜觀兩岸關係的發展軌跡,可以具體發現交流、溝通與合作的三大價值,已經成為國民黨發展兩岸政策的主軸,期待未來兩岸交流可望在新價值下,開展出更璀璨的面貌。
兩岸加強交流,以增加彼此互信。交流的主要目的是認識,透過歷史、文化與經濟之間的接觸可使兩岸人民增加對彼此的認識,並且希望透過認識讓兩岸從了解到熟悉,再從熟悉到體諒,如此才能夠有效化解雙方的歧見,使兩岸關係朝和平方向發展。
        架構雙邊溝通平台,建立對談管道。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下,兩岸展開雙邊平等協商,並且建立黨對黨的溝通管道,不僅安排雙邊黨務人士進行互訪,更對特定議題進行研討,此目的是希望在既存的共識底下,彼此能夠找出雙方看法的差異,並且在異中求同,建立具有彈性與雙向的溝通體制。
        海峽經濟合作,共創雙邊繁榮。兩岸目前合作集中在經濟領域,ECFA下的各項早收清單,說明了我國官方會依照產業的輕重緩急進行進行合作,對於爭議較小且開放受益較大的產業,優先進行貿易談判,不只期待能藉此擴大我國的產業版圖,也希望證明兩岸能夠互蒙其利。
和平繁榮的共同目標
       國民政府播遷來台已經超過60年,從過去的戒嚴管制到民主開放,此象徵著國民黨價值的轉變,和平與繁榮已經成為政黨引領國家發展的最高指導原則,此也是我國目前最具優勢的軟實力,未來雙邊關係不僅會朝交流、溝通與合作三大價值展開,台灣更會努力將和平與繁榮帶入大陸,共創海峽兩岸雙贏。
                                                                                              End
作者簡介
Author Intro
李禮仲/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兼任副教授 (台灣)
學者、教授。
現任: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兼任副教授、淡江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兼任副教授、紐約大學世界貿易組織智慧財產權工作小組、英國財經犯罪防制法律月刊(Financial Crime Journal)國際編輯委員。
東吳大學法學士、美國波士頓大學金融與銀行法法學碩士、美國美利堅大學華盛頓法學院法學碩士、美國威斯康辛州立大學法學博士。
曾任: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中國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員、國立台北大學法學系兼任副教授、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副教授、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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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更新時間: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