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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08
月號論壇主題
展望台灣、香港、澳門新關係
臺灣駐港澳機構更名
兩岸四地關係進入新階段
張仕賢 /中華領袖菁英交流協會理事長 (台灣)
從本(7)月15日起,臺灣駐香港機構四十五年以來「中華旅行社」名稱及駐澳門機構「臺北經濟文化中心」,均改名為「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此外,港府亦同意提供臺灣駐港機構及人員各項執行業務上之相關便利禮遇措施。此一組織與功能的強化,不僅係四十五年來臺港澳三邊官方互動關係的新進展,對兩岸關係的未來發展,均具有重大的意義與影響。
1949年兩岸隔海分治後,因香港與澳門分別隸屬英國與葡萄牙管轄,臺灣與港澳關係的交往遠較兩岸關係的發展來得密切。特別在1987年後兩岸開始各項交流,港澳乃作為雙方人員往返經貿互動的中介平台。加之北京長期將香港和澳門視為對臺政策施展「先試先行」角色,是故臺灣駐港澳機構更名與功能提升具重要意涵。
在機構部分,自1966年起臺灣駐港機構即以「中華旅行社」作為名稱對外運作,臺灣經濟部與新聞局分別在港設置「遠東貿易服務中心」及「光華新聞文化中心」在港執行業務。在澳門則1989年以葡萄牙文登記為Agência Comercial e de Turismo,隔年方增列中英文名稱「駐澳門臺北貿易旅遊辦事處」Taipei Trade & Tourism Office),1999年因澳門回歸改名為「臺北經濟文化中心」。今年兩岸關係新形勢下,及臺灣與港澳政府協商下,臺灣駐港澳機構名稱得以採用「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與臺灣無正式邦交駐外單位名稱相同。顯然已揮別過去十多年香港與澳門政府為中國大陸前國務院副總理錢其琛的「錢七條」所限,與臺灣的官方往來幾乎中斷的雙邊發展窘境。
在業務執行方面,7月15日後不僅臺灣駐港澳兩地辦事處業務功能將包括促進臺灣與港澳間經貿、投資、金融、商務、文化、教育、觀光、科技、交通、運輸、醫療、公共衛生、食品安全等方面之交流合作。此外,派駐人員亦獲得優遇安排;港澳政府同意提供臺灣駐港機構及人員各項執行業務上之相關便利禮遇措施,包括免徵薪俸稅、合理居留期限、免收簽證手續費、視業務需要進入機場及港口禁區接送我方重要官員或貴賓、使用禮遇通道或設施等。此外,在臺灣經濟部與新聞局派駐在港的「遠東貿易中心」及「光華新聞文化中心」,以「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之「商務組」及「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之「新聞組」正式名稱在港執行業務,且適用前述相關禮遇便利安排。而其在港登記名稱仍可保留。
展望臺港澳關係,雖然駐港澳單位獲得正名並實質提升其官方的功能與意涵,惟此僅係臺灣與港澳關係正常化的開始,雙方政府仍有許多未迨之處可進行加強與溝通,諸如臺灣赴香港免簽證議題、臺灣與港澳間學歷認證問題、臺港澳雙邊或三邊共同打擊犯罪議題、臺港澳經貿合作議題等,均仍有待政府在開拓兩岸關係之餘加強臺港澳關係的發展。
如前述,在兩岸關係新形勢下,臺灣與港澳政府經過數次協商,臺灣駐港澳機構的正名,特別是組織功能的強化與名實一致,不僅有助於臺灣與港澳建立起制度化的溝通對話管道,亦開啟臺灣政府機構派駐在北京政府轄下的港、澳的公權力得以運作可能,此對臺灣與港澳的互動與兩岸關係的未來發展均深具意義。
在臺灣駐中國大陸各地機構方面,雖2010臺灣在北京已設有「臺旅會」,然僅具旅遊功能。ECFA去年912正式生效實施,轄下的經合會今年2月舉行第1次例會,下半年預計在大陸舉行第2次例會,針對ECFA中有關的兩岸交流事項進行全面盤點,目前經合會正在針對兩岸經貿團體互設辦事處進行協商。惟兩岸經合會正在協商經貿團體(如對外貿易協會、臺灣電機電子工會)互設辦事處,亦與我政府目前駐港澳機構等綜合性辦事處功能定位截然不同。因此,隨著臺灣駐港澳機構的正名與強化,各界不僅對於臺港澳在旅遊、金融、海空運、會展、文創等業進一步深化合作明顯期待;同時,在兩岸關係上,香港與澳門長期被視為北京對臺工作「先試行先」的地區,臺灣駐港澳機構的更名與功能提升對未來兩岸互設機構或將帶來深遠的意義與影響。
End
 
作者簡介
Author Intro
張仕賢 /中華領袖菁英交流協會理事長 (台灣)
現職
中華領袖菁英交流協會理事長
中華港澳之友協會秘書長
復興廣播電台「兩岸櫥窗」節目主持人
台北海洋技術學院通識中心專任助理教授
台北海洋技術學院兩岸暨港澳政經研究中心前主任
學歷
臺灣師範大學政治學研究所博士
淡江大學中國大陸研究所碩士
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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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更新時間: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