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本(7)月15日起,臺灣駐香港機構四十五年以來「中華旅行社」名稱及駐澳門機構「臺北經濟文化中心」,均改名為「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此外,港府亦同意提供臺灣駐港機構及人員各項執行業務上之相關便利禮遇措施。此一組織與功能的強化,不僅係四十五年來臺港澳三邊官方互動關係的新進展,對兩岸關係的未來發展,均具有重大的意義與影響。
在機構部分,自1966年起臺灣駐港機構即以「中華旅行社」作為名稱對外運作,臺灣經濟部與新聞局分別在港設置「遠東貿易服務中心」及「光華新聞文化中心」在港執行業務。在澳門則1989年以葡萄牙文登記為Agência Comercial e de Turismo,隔年方增列中英文名稱「駐澳門臺北貿易旅遊辦事處」(Taipei Trade & Tourism Office),1999年因澳門回歸改名為「臺北經濟文化中心」。今年兩岸關係新形勢下,及臺灣與港澳政府協商下,臺灣駐港澳機構名稱得以採用「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與臺灣無正式邦交駐外單位名稱相同。顯然已揮別過去十多年香港與澳門政府為中國大陸前國務院副總理錢其琛的「錢七條」所限,與臺灣的官方往來幾乎中斷的雙邊發展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