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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11
月號論壇主題
評國民黨黃金十年
評國民黨黃金十年
李禮仲/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台灣)
馬英九總統在近期陸續公佈黃金十年的計畫,希望藉由施政願景的提出,營造”承先啟後”的政治氛維。馬英九總統希望承繼先前三年多的施政基礎,開啟後續的施政方向,此舉不僅突顯馬總統安定的優勢,也直指其背後暗藏的隱憂。
黃金十年的政策願景
黃金十年是馬總統對未來國家發展的施政願景,主要可分為四確保與八項目,項目雖然繁複,不過仔細觀察其所勾勒之治國藍圖,大多是目前政策的延續,說明穩定仍是馬總統的中心思維。以下分別由四確保與八項目切入黃金十年的核心。
首先四確保部分,分別為主權獨立、安全繁榮、和諧和平與公義社會,此顯示四確保中安全與和諧是其重要價值。在安全部分,國家發展奠基於安全的環境,唯有國家安全的確保,才能讓人民與政府主權可以獨立完整行使,此也突顯馬政府想表達2300萬台灣人民自己決定前途的基本權力;此外在和諧部分,強調的是族群、社會的和諧,在兩岸上追求兩岸關係的穩定,在經濟上追求繁榮均富的理想,尤其近期所得分配差距拉大,無薪假再起與失業潮情況越來越普遍等,已經逐漸影響到社會的和諧,此以成為馬政府立即要解決的重要施政目標之一。
其次八項目部分,分別為活力經濟、公義社會、廉能政府、優質文教、永續環境、全面建設、和平兩岸與友善國際,馬政府企圖以全面性與大格局的施政願景,來取得民眾的認同,以下分四點來說明此八大項目。第一在經濟與社會面向上,馬政府擘畫朝更積極的做法,透過創新與結構調整創造出新的經濟發展機會,並且讓社會各階層,都能享受國內經濟發展的果實,達到均富和諧的社會理想;第二在政府與文教部分,企圖透過政府組織再造與廉政革新,有效達成提升政府效率的成果,並且讓文化、創意與多元優質教育體系,使我國的學子能夠成為新時代下的優秀人才。
第三在環境建設上,馬總統不僅希望透過基礎建設的優化,改善城鄉區域發展不均衡情況,並且期待透過建設的升級,創立便捷與優質的生活環境,建構優質環境與平衡生態的理想家園,使國家發展朝永續、綠能與生態的方向發展;第四在兩岸與國際關係領域上,在和平穩定的兩岸關係下,追求彼此的互信與發展,並且擴大國際間的交流,提升台灣的能見度。以上述四點觀察黃金十年的八項目,可以明顯看出黃金十年願景目前多已經是馬政府施策方向,此次黃金十年的提出,只是針對若連任具體點出馬政府的施政願景。
馬總統選戰的優勢與隱憂
在總統大選投票日尚不到一百天的情況下,馬總統拋出黃金十年與兩岸和平協議議題,透露馬總統期望以「安定牌」穩定激烈的選情,而此不只是馬總統在選情上最大優勢,卻也隱涵著在選戰結果的隱憂,以下分別對優勢與隱憂進行說明。
在優勢部分,馬總統近期強打黃金十年與兩岸和平協議,和民進黨蔡英文主席的十年政綱與台灣共識頗有互別苗頭之意味,其實二者對於國家發展的願景,相似程度頗高,皆認為繁榮、公義、效能與兩岸穩定,是國家要追求的重要方向。不過馬總統與蔡主席最大差異在於如何讓兩岸關係穩定中發展。本年7月份遠見民調顯示,有接近50%民眾認為馬英九較能兼顧和平與發展利益,所以黃金十年搭配和平協議所打出的安定牌,也確實能突顯馬總統的優勢。
在隱憂部分,馬總統提出的安定牌,確實較能得到外界的共鳴,但除了安定之外,馬總統還能給人民什麼,將成為未來選戰的關鍵,依據9月份TVBS民調數據,馬總統的支持度有40%,可是馬總統的施政不滿意度也有47%,而馬總統的施政滿意度卻只有33%,支持度高於施政滿意度,顯示有不少人是不滿意馬總統執政,但是卻會投票給馬總統,這也透露出民眾希望穩定,可是卻對於現況有所不滿,顯示在未來選戰中馬總統若持續丟出安定牌,若未提出具體改善現況的做法,安定牌的效應還是多少令人擔憂。
讓台灣真正走入黃金十年
目前最有機會成為2012年台灣總統的馬蔡兩人,皆認同開放是台灣追求發展的必經之路。而隔著台灣海峽對望的中國大陸,則是台灣在開放之途中必須面對的重大課題,應如何面對,馬總統有和平協議,而蔡主席則有台灣共識,截至目前外界仍較信賴馬總統在兩岸事務上的處理。
目前、審視外界對於馬總統的施政表現的不滿意,其原因不在兩岸關係,而在國家的內政與經濟,尤其政府在2009年曾調查出的十大民怨,到目前為止馬政府仍未提出令人信服的解決之道,才使得馬總統在此場選舉中格外辛苦。其實國民黨與民進黨皆認為當前的政治、經濟與社會有改進的空間,而且也提出相似的發展願景大綱。但兩候選人因具體內容可能因選舉尚未屆臨,以致如何落實政見尚未見有詳實論述,蔡英文尚且被稱為「空心菜」意指論述無內容。為此,期待接下來的選戰,兩位候選人能提出真正具體的政策牛肉〈內容〉,而非只是口水獲空洞之競選口號,才能真正讓台灣步入經濟、產業與社會的黃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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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Author Intro
李禮仲/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台灣)
學者、教授。
現任: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兼任副教授、淡江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兼任副教授、紐約大學世界貿易組織智慧財產權工作小組、英國財經犯罪防制法律月刊(Financial Crime Journal)國際編輯委員。
東吳大學法學士、美國波士頓大學金融與銀行法法學碩士、美國美利堅大學華盛頓法學院法學碩士、美國威斯康辛州立大學法學博士。
曾任: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中國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員、國立台北大學法學系兼任副教授、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副教授、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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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更新時間: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