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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09
月號論壇主題
ECFA之後的兩岸情勢及展望
ECFA簽後兩岸金融業之展望
李禮仲 / 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 (台灣)

兩岸於2010年6月29日簽署ECFA。根據兩岸ECFA早收清單,金融業的早收清單中,在銀行方面,大陸放寬台灣的銀行業承作人民幣業務規定,國銀登陸開業2年、申請前1年獲利就可承作人民幣業務。另更放寬只要設分行、子行滿1年、申請前1年獲利,就可以辦理台資企業人民幣業務。其中,只要經營分行滿1年有獲利者,即可辦理台資企業的人民幣業務,對台資銀行業務經營非常重要,亦對在大陸經營的中小企業幫助很大。
兩岸金融市場藩籬逐步消弭
兩岸金融市場於1949年國共內戰而分離,隨著2009年4月26日第三次江陳會談「兩岸金融合作協議」,以及2008年11月16日「兩岸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簡稱MOU)的簽署,兩岸金融業的交流合作正式邁入一個全新的紀元。2010年3月16日,台灣金融主管機關正式公布兩岸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涵蓋銀行、證券及保險業,為台灣金融業前進大陸提供明確的法律規範(內容亦包括大陸金融業來台)。
ECFA之簽署代表著未來兩岸金融市場往來藩籬的解除,金融產業互通有無之情形勢將更為緊密,兩岸金融監理合作更加迫切需要。
兩岸金融市場現狀差距大
大陸的金融體系發展歷史甚短。1979年經濟改革之前,銀行僅是政府施行政策的工具,經營方向及主導權完全掌控在政府手上。一直到經濟改革開始,推動一系列的金融改革後,大陸的金融體系才逐漸具備現代金融體系的雛形。
目前大陸的金融市場正蓬勃發展。在2008年全球性金融海嘯發生後,根據市值計算,中國有三間銀行擠進世界前五大銀行,其中中國工商銀行為世界第一大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則為第二大、中國銀行則居第四大。
相較之下,近年來台灣整體金融產業的發展顯得乏善可陳,在台灣這塊小餅中,就有37家本國銀行、32家外國分行、326家基層金融機構與10家票券公司,分支機構更多達4,555家,銀行幾乎像便利商店一樣普及,而台灣最大的台銀,總資產數據也僅為3.6兆台幣,僅約陸銀工商銀行的十三分之ㄧ,可見兩岸銀行資產規模差距極大。。
ECFA給予兩岸金融機構相互設點之契機
大陸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於2010年9月7日向台灣金管會遞交申請許可來台設立代表人辦事處申請書,為大陸地區商業銀行首次來台申請設立分支機構。對此,北京消息人士則透露,中國銀監會將與台灣金管會同步宣布,批准一銀、土銀、合庫、華南銀、彰銀及國泰世華,成為首批在大陸升格為分行的台資銀行。
台灣銀行業者積極地想要西進大陸,除國際化因素的考量外,有一部分因素是台灣整體的銀行經營環境惡化使然。無論是從投資機會的貧乏或存放利差的縮減來看,皆是如此。然而,台灣金融產業赴中國大陸設點投資,由1997年證券業開始,接著2000年保險業也西進中國,而銀行業則是在2001年6月起於大陸地區設置代表人辦事處,目前有十家銀行在大陸地區設有代表人辦事處,但迄今仍未能直接對大陸進行投資,不僅讓業者失去了先機與龐大的商機,也使得大陸台商因缺乏國內金融業直接支援,影響其拓展業務之機會。
台灣金融業因政治因素而無法進入中國市場,然而根據統計,中國大陸每十萬人擁有僅1.33家銀行分行,仍遠低於台灣的21.3家,更低於美國的30.86家或德國的49.41家,此顯示兩岸簽署ECFA後,台灣金融業前往中國大陸仍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此次金融服務業納入ECFA早期收穫清單後,兩岸金融往來,將會從單向轉變為雙向。雖台灣金融業原最期待的銀行業可以直接從事人民幣業務、證券業的全資全照及保險業的五三二條款免除全落空,但仍爭取到比一般外資更有利的登陸條件,甚至較香港CEPA條件優惠,包括銀行業登陸後的拓點限制將鬆綁,此將有利台資銀行拓點速度;保險業「五三二」條款重新解釋後,使符合登陸門檻的保險業從六家增為十家。此外,台資銀行設置辦事處時間,從兩年縮為一年;承作人民幣的門檻,從「三年分行中有兩年獲利」,縮短為「設立兩年分行中有一年獲利」。
金融市場開放兩岸互利
由於大陸銀行貸放觀念與標準仍屬老舊,普遍只接受以土地、廠房或機器設備等動產或不動產作為貸款抵押品,加上大陸銀行的貸款模式與台資銀行不同,通常會先要求廠商將貸款還清後,再重新審核、撥貸,使得融資問題一直困擾著眾多台商。而一旦台資銀行登陸,此些問題將可獲得紓緩。因此,對積極搶進大陸的台資銀行而言,台商是很龐大的一塊商機。目前大陸約有4萬家台商可作為台灣金融業拓展大陸市場之利基。由此可知,台資銀行在中國大陸其實已經掌有基礎客源。
再者,台灣金融業者有結合國內發展之成功經驗,以及兩岸語言文化相同背景,且對中國式管理結構較外資銀行易適應等有利因素條件下,再加上兩岸金融交流協商後,給予台灣較優惠之進入門檻及較低的營業限制,台灣金融業者絕對會比外商更具有競爭優勢,將更有助大陸金融機構營運模式之興革。
兩岸金融機構之機會與挑戰
    在大陸全面開放金融市場後,很多外資金融機構其實早已搶進中國大陸市場,包括花旗、渣打、瑞士等,其資產規模均相當龐大,台資銀行登陸已至少落後10年;而大陸本土金融機構在經歷一連串改革之後,其體制也已經逐漸改善。因此,台灣金融業者若欲進入大陸市場,其實也面臨了相當嚴峻之競爭。
兩岸金融產業規模差距,亦是台灣金融業主要的劣勢所在。中國大陸銀行總資產約為新台幣369兆元,從業人員約有269.6萬人,機構家數共8,877家;台灣的銀行總資產約為新台幣30兆元,從業人員約有16.5萬人,機構家數約400家,二者規模差距很大;在證券業方面,台灣的證券商屬於中小型規模,已難與大型外資券商直接匹敵,況且大陸證券業近年朝向集中大型化發展,更壓縮台灣業者生存空間。
而根據ECFA早收清單協議,陸銀來台設立代表人辦事滿1年,可申請設立分行」。雖大陸銀行利差約在3%左右,相較於台灣的1%,接近全球最低水位,但大陸的銀行過去並沒有認定去了台灣就會賺錢,目前心境則轉向,深怕連經營都困難。然在大陸政策指導下,大陸銀行進入台灣金融市場是指日可待。
由於,在大陸市場內,大陸銀行基於政策走向、成本及風險考量,都比較偏愛中大型企業,而相形忽視中小企業。然而,隨著「中小企業法」之通過,大陸的中小企業也正如雨後春筍般的蓬勃發展,此可能將是台資銀行的利基所在。因為過往台資銀行造就無數中小企業成功的案例,對於中小企業的貸款具有豐富的經驗。此將成為未來台資銀行登陸時,攫取商機之所在。
強化兩岸金融監理之合作
中時2010年9月15日之社評謂2002年,兩岸在金融市場上均對外資打開大門,但兩岸彼此間因為未簽署金融MOU,且台灣禁止陸資來臺,以致兩岸金融幾呈閉鎖狀態,更遑論相互合作。在等待10年後,兩岸相繼簽署金融MOU及ECFA,金融業者期待鳴槍起跑的時刻終於到來。金融是經濟的血脈,而金融業運用的龐大資金主要子是來自社會大眾,因此,對金融業的高度監督管理是世界各國各地一致的準則,沒有任何例外。
而近10年台灣歷經本土型金融風暴,卡債危機及二次金改弊端等連串重大金融失序事件,要求加強金融監理的聲音不絕於耳。在金融海嘯之後,全球金融監理趨勢更從減少管制(de-regulation)走向加強管制(re-regulation)作為,在嚴苛的總體金融環境下,惟恐兩岸金融快速開放導致另一波金融失序。為此,兩岸應成立跨境金融監理機構,國內學者認為,雖然跨國進行金融監理會有一定困難度,但這是必然發展的方向,對全球金融市場與總體經濟將會有正面幫助;金管會則表示,將密切注意觀察,歐盟所採取的措施與後續影響。
總之,簽署ECFA後可開啟兩岸金融交流,及促進雙方結合與進一步合作,爰可加速兩岸產業互補,而創造金融資源與商機。台資銀行雖起步至少晚10年,若能擅加運用其他外資銀行所缺乏之同語文、同種、與同文化之便,則仍可在簽署ECFA後急起直追。或許這次協商的結果並未盡如人意,但協商本來就不可能一次到位,就像香港與大陸簽訂CEPA之後又簽訂七次補充協議,其中也是到了第三次CEPA談判才加入金融業的部分地區開放。對金融業而言,兩岸還需要累積更多的互信與准入後實際的執業經驗,強化兩岸之金融監理合作,未來才能導引雙方金融市場更進一步的開放。
作者簡介
Author Intro
李禮仲 / 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 (台灣)
學者、教授。
現任: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兼任副教授、淡江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兼任副教授、紐約大學世界貿易組織智慧財產權工作小組、英國財經犯罪防制法律月刊(Financial Crime Journal)國際編輯委員。
東吳大學法學士、美國波士頓大學金融與銀行法法學碩士、美國美利堅大學華盛頓法學院法學碩士、美國威斯康辛州立大學法學博士。
曾任: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中國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員、國立台北大學法學系兼任副教授、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副教授、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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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更新時間: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