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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03
月號論壇主題
從台灣新政局看兩岸關係
從台灣新政局看兩岸關係
李禮仲/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 (台灣)
 
台灣總統大選在今年1月順利落幕,馬英九總統在激烈的選戰中順利連任,選戰結果證實了馬總統政治路線獲得較多台灣選民認同。因為馬英九總統的連任,未來四年兩岸關係將依循原定政策方向下持續進行,而交流制度化將會成為未來新觀察焦點。
新政局透露穩定價值
馬英九總統在今年大選中之主要政見為「九二共識」為兩岸交流之指引與強化台灣經濟再繁榮,以51.6%得票率勝過對手蔡英文與宋楚瑜,顯示其政見獲得超過半數以上民眾的支持,此亦突顯民眾希望台灣能有較穩定的政府政策,尤其是在兩岸與經濟問題上。
在兩岸問題上,馬政府支持「九二共識」的立場受到民眾認同。馬總統上任四年內,是近年來兩岸關係最為平和的時期,不僅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與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多次舉行會談,而且兩岸雙邊亦洽簽了金融MOU與ECFA。馬政府得以在兩岸關係取得多項進展,主因在於承認九二共識,擱置海峽雙邊認知歧異,進而推動兩岸關係正常化,相對民進黨蔡英文主席,否認九二共識,希望透過法律程序達成台灣共識作法,卻有可能讓兩岸平穩的關係再起波瀾,所以兩相政策比較下,馬總統的兩岸政策方向較為明確,且有利政局穩定。
在經濟問題上,馬政府透過增加公共建設支出與兩岸持續開放帶動經濟成長。馬總統在2008年首年上任,全球金融海嘯即衝擊我國金融與貿易體系,當時政府透過發放消費券與增加公共建設帶動國內需求,再加上開放大陸觀光客來台與兩岸合作等措施,激勵國內投資與消費活動攀升,促使經濟成長率從原本負成長變成2010年的10.88%,創下近30年來新高。雖然國內有房價過高與所得分配惡化問題,但施政後期,馬政府亦陸續祭出奢侈稅等多項行政措施,降低外界認為馬政府行政能力不足之負面觀感,最後更馬總統更打出安定牌,獲得不少選民的認同。
馬總統在兩岸、經濟等多項政策上,多以「穩定」向選民做為訴求,因此可預期馬政府在未來四年的任期當中,也會依循先前施政方向,進行政務推展。
展望未來兩岸新局
馬總統在競選期間,透過黃金十年明確表達政策願景,其中將未來的兩岸關係發展分為原則、制度、政黨與國際四大領域,由於此四大領域之內涵影響兩岸往來之內容,也將影響未來兩岸實質關係之進行,特逐一分析如下。
首先在原則部分,馬政府對於兩岸關係定位在「不統、不獨、不武」,顯示馬總統仍希望以維持台海現狀的基調進行交流,並且交流以「先急後緩、先易後難、先經後政」為原則,突顯短期間爭議較小的經濟事務合作仍是兩岸交流重點,關於主權政治性的協商恐怕在短期仍不會看到。
其次在制度部分,在過去四年馬總統任內,兩岸的經濟擁有方向與架構性的交流,如ECFA替兩岸經貿交流制度化提供骨架,但是真實具體的政策內容仍有待雙邊協商,未來要走入制度性協商合作以提高讓雙邊交流,雙邊協商的困難程度將升高,例如台商投資保障協議商訂日期一拖再拖即是最好的例子。現存兩岸不同制度層面接軌困難度高,此將需要兩岸更多的互信與耐心。
第三在國際部分,馬總統已經明確宣示,將以十年作為目標,推動台灣加入跨太平洋經濟夥伴,此突顯台灣不僅要兩岸和平,更要走入國際社會。隨著兩岸關係的和緩,再加上兩岸外交休兵政策,可預見未來台灣將有更多的機會參與國際組織,亦會是觀察兩岸彼此互動的重點之一,也會牽扯到國內民眾對於兩岸關係的認同。
第四在政黨部份,此次大選帶出的另一層意義在於民進黨對於兩岸政策的看法,蔡英文主席提出「台灣共識」的觀點,因內容不清不楚以致無法取得多數民眾的信心,再加上近期蔡英文主席在離凱主席位置臨去秋波,拋出了解中國議題,顯示民進黨黨內因本次大選之結果,對於兩岸政策的看法很有可能在未來會出現調整,亦可望讓兩岸關係注入新的方向。針對選戰中政黨歧異政策與意見,馬總統在選戰中拋出選後舉辦朝野對談,此將為台灣各主要朝野政黨提供對話平台,有利凝聚共識化解岐異,特別是再兩岸議題上。藉由溝通期盼使台灣各政黨未來在兩岸議題上之政策,得以台灣全民利益為目標,在與對岸互動與作法上異中求同以爭取選民之認同。
關鍵的未來四年
隨著總統選舉的落幕,台灣從激情回歸理性,兩岸關係同樣如此,期盼新政局創造兩岸新局勢。過去四年兩岸間從交流中建立互信,國際箋對於兩岸關係充滿期待;未來四年兩岸間要真正進行在ECFA架構下之協商合作階段,將從期待變為實現,此才是兩岸合作真正進入考驗期,將考驗兩岸人民如何透過智慧與耐心開創合作機會,透過互惠與互利發展雙邊利益。
End
作者簡介
Author Intro
李禮仲/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 (台灣)

學者、教授。
現任: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兼任副教授、淡江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兼任副教授、紐約大學世界貿易組織智慧財產權工作小組、英國財經犯罪防制法律月刊(Financial Crime Journal)國際編輯委員。
東吳大學法學士、美國波士頓大學金融與銀行法法學碩士、美國美利堅大學華盛頓法學院法學碩士、美國威斯康辛州立大學法學博士。
曾任: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中國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員、國立台北大學法學系兼任副教授、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副教授、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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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更新時間: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