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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08
月號論壇主題
兩岸怎麼看東海、南海爭端
攜手捍衛南海主權,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
劉佳雁/中國社會科學院臺灣研究所政治研究室主任 (大陸)
今年以來,在美國全球戰略重心東移的大背景下,菲律賓、越南等國加緊推動南海問題國際化、多邊化,南海緊張局勢明顯升溫。菲律賓在黃岩島海域抓捕中國漁民引發中菲對峙後,又在中業島開辦幼稚園。越南派海軍巡邏艇迫近太平島並開槍尋釁,空軍蘇-27戰機巡航南沙,由國會通過《越南海洋法》將西沙和南沙列入主權範圍。美國也高調介入,推波助瀾,多次與菲越等國在南海舉行聯合軍演,並醞釀加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在南海遏制中國,日本、澳大利亞、印度等國也紛紛表示對南海自由航行權的“關注”。中國領土完整和南海權益面臨日益嚴峻的挑戰,共同捍衛和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包括兩岸同胞在內的所有中國人的責任。2008年以來隨著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不斷深入,兩岸南海合作的呼聲日益高漲,條件也越來越成熟。兩岸在南海這一特殊的地理及歷史聯結展開合作,不僅有利於共同捍衛南海主權,而且會促進兩岸民族感情的融合,擴大共識、進一步增進政治互信,為推動兩岸建立軍事互信機制進程,甚至為開啟兩岸政治談判、結束敵對狀態並最終簽訂和平協定創造條件。
一、捍衛南海主權是兩岸中國人的共同責任
中國最早發現、命名並持續對南海四大群島島礁及其海域行使主權管轄,對南海具有無可爭辯的主權,海峽兩岸均肩負著保衛中華海疆主權的民族大義和歷史使命。
(一)南海自古就是中國的固有領土
歷史上,自有史籍記載以前,海南島漁民即常赴南沙群島作業,中國人最早發現並一直開發,使南海水域成為中國漁民傳統的捕撈作業區。西元前41年,漢朝建武帝派伏波將軍馬援南征至“千里石塘”(即西沙群島)。南宋末年,“十二子石”(即南沙群島)已成為我國南海主要漁場。元朝初期,忽必烈派史弼出征爪哇,途徑七洲洋、西沙群島及“萬里石塘”。明永樂年間,鄭和七下西洋,途徑南海各島嶼並為西沙永樂島命名。清宣統年間,應國際航業界請求在西沙群島建設燈塔,廣東提督李准率艦至西沙群島豎旗鳴炮重申主權。
法律上,1887年,《中、法、越續議界務專條》規定,“海中各島嶼照兩國勘界大臣所劃紅線向南接畫,該線以東海中各島歸中國”,南沙群島明確劃入“該線以東”。1898年,美國與西班牙媾和條約劃定菲律賓界線範圍,並未將南沙群島劃入;菲律賓總統府地圖勘測委員會1964年初版、1970年再版的菲律賓地圖也未劃入南沙群島。二戰後形成的奠定當今國際政治關係基礎的“波茨坦-雅爾達體系”也明確規定,中國對南海具有無可爭辯的主權。
管轄上,19211932年,廣東多次批准承辦開發西沙農礦、漁業、鳥糞。1930年,在香港召集的遠東氣象會議,請求中國政府在西沙建氣象臺。1939年,日本侵佔西沙、南沙群島,將其劃屬臺灣省高雄市管轄。抗戰勝利後,中國政府接收西沙、南沙群島,在太平島重立國碑,並設立“南沙管理局”派軍駐守。1947年,中國政府正式核定並對外公佈東沙、西沙、中沙、南沙四群島及所屬各島嶼、礁、灘等名稱,還制定《南海諸島位置圖》、《中華民國行政區域圖》明確標出東沙、西沙、中沙、南沙群島並在四周海域畫出國界線(即“U形線”、“九條斷續線”),當時沒有任何國家提出異議。
(二)兩岸執政當局的南海政策均堅持南海主權
大陸方面,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延續了“U形線”主張,歷次出版的各種地圖中均明確標出該線,並堅決主張擁有南海全部主權。1990年大陸根據鄧小平提出的“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共同開發”思想,正式對外宣佈“擱置爭議,共同開發”主張,並反對將主權問題列入各種官方磋商機制或非官方論壇。1992年全國人大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陸地領土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及其沿海島嶼、臺灣及其包括釣魚島在內的附屬各島、澎湖列島、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南沙群島以及其它一切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島嶼。”
臺灣方面,兩蔣時期堅持“一個中國”立場,明確聲稱南海是“中華民國固有疆域”,李扁時期推行“台獨”分裂政策,但在南海問題上並未能改變臺灣當局的一貫立場,馬英九上臺後臺當局的大陸政策回歸至1990年代以前的基本立場,並與大陸方面建立了堅持體現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反對“台獨”的政治基礎。19934月,台“行政院”核定《南海政策綱領》,主張“南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及東沙群島,無論就歷史、地理、國際法及事實,向為我國固有領土的一部分,其主權屬於我國”,“南海歷史性水域界線內為我國管轄之海域,我國擁有一切權益”。20113月,台當局歷時13載正式完成《海洋白皮書》,規定“在我國傳統U形線內的南沙群島全部島礁均為我國領土”。台“陸委會”、“外交部”多次發表聲明,強調南海是“中國的歷史性水域,是中華民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南海U形線內的水域是我們的歷史性水域,中華民國享有完全權利”,“中華民國除對群島擁有主權外,還對海域擁有優先權”
(三)兩岸曾多次共同保衛南海主權
兩蔣時期兩岸雖處於政治軍事緊張對峙的局面,但基於民族情感臺灣當局始終堅決支持大陸捍衛南海主權的行動。19741月,大陸在西沙群島進行對越自衛反擊戰,台軍開放封鎖了近30年的臺灣海峽並打開照明燈幫助東海艦隊軍艦盡速開赴對越戰場,台當局還發表聲明強調西沙和南沙群島“為中國固有之領土,其主權不容懷疑”以聲援大陸。19883月,中越在赤瓜礁發生衝突,大陸南海艦隊艦艇經國民黨默許在太平島停留一星期並進行物資補給,時任台“國防部長”鄭為元還宣示“如果提出要求,臺灣會予以協助,共同防衛南沙島礁,對抗第三者”1995年初,中菲爆發“美濟礁事件”,台“外交部”立即發表五點聲明聲援大陸,強調堅持歷史性水域(U形線)主權絕不改變。與此同時,海峽兩岸曾就南海主權問題形成一致對外的默契。1993年,台“外交部長”孫震就表示,“不排除在南沙群島的開發與管轄問題上與大陸交換意見的可能”1996年,台“外交部”研究報告建議,“中華民國在南海問題上對中共的立場,應不反對中共方面的主張,亦不公開呼應”,“應試探就南海問題,與中共協商合作之可能性”
二、兩岸攜手保衛南海主權有利於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
1949年後,兩岸進入政治軍事高度對峙階段,南海作為兩岸中華民族的共同資產和特殊的歷史政治地理聯結,在兩岸政治互動方面更具正當性和低敏感性。加之近期南海形勢急劇升溫,兩岸攜手保衛南海主權,除有利共同捍衛中國領土主權完整、合作開發並共用南海資源外,還將對增進兩岸互信、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產生多方面的積極影響。
(一)攜手保衛南海主權有助增進兩岸情誼和政治互信
2008年國民黨重新執政以來,兩岸關係邁入和平發展新時期,雙方在堅持“九二共識”、反對“台獨”基礎上,按照“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共創雙贏”方針,重啟兩會制度化協商,全面實現“大三通”及陸客陸生陸資赴台,積極推動兩黨高層互動,初步建立起政治互信。但也應看到,兩岸政治互信仍存在基礎薄弱、內涵狹小、缺乏制度化架構等問題,而且兩岸深化政治互信因面臨島內外各種因素制約而進入瓶頸期。因此,馬英九連任後更加堅持“只經不政”思維,更加強調兩岸在“一個中國”內涵上的政治分歧,迄今並未展現出對兩岸關係健康發展具有建設性的誠意和善意。
在此背景下,兩岸攜手保衛南海主權具有積極意義:首先,兩岸當局均對外強調南海主權屬於中國,有助強化“兩岸同屬一中”的政治互信基礎。其次,兩岸各界在維護中華民族南海權益時“共禦外侮”,有助深化“兩岸同屬中華民族”的身份認同,鞏固兩岸政治互信的民意基礎。再次,兩岸合作開發南海油氣等資源將有助推動兩岸經濟發展尤其是臺灣經濟復蘇,從而拓展兩岸政治互信的經濟基礎。最後,兩岸合作保衛南海主權,還可為解決釣魚島問題提供借鏡,有助兩岸共同捍衛釣魚島主權特別是臺灣民眾關心的漁業權。
(二)攜手保衛南海主權有助推動兩岸建立軍事互信機制進程
2008年以來,馬當局出臺了一系列有利於兩岸建立軍事互信機制的措施,但受制於島內政治生態及美國因素,其態度立場逐漸退縮保守,2010年後反復強調兩岸軍事互信機制“時機不成熟、沒有時間表”,並為兩岸軍事互信機制及和平協定設置諸多前提和障礙。馬連任後進一步提出“不武制度化”、“兩岸和平現狀制度化”、“廣義兩岸和平協定”等主張,企圖施壓大陸改變“絕不放棄對台使用武力”的立場,並通過兩岸經濟協定而非軍事互信機制達成兩岸和平的目標,給兩岸軍事互信機制製造人為障礙。
而兩岸攜手保衛南海主權最有必要採取且可行的軍事措施主要包括:首先,以“直接協商、明確授權、即時處理”及“不採取反之措施”為原則建立“兩岸海上軍事避險制宜措施”,避免產生軍事誤判。其次,建立南海情報資訊共用機制,從而及時全面掌握菲越等國在南海的軍事活動,建立一套海洋護衛、戰時補給、聯合作戰的共同防衛條款,為漁業執法、局部摩擦、區域戰爭建立快速預警及處置的平臺,甚至通過聯合軍事演習及聯合巡邏等方式共同捍衛南海主權。最後,兩岸還可實現臺灣太平島與大陸西沙駐軍的相互支援呼應,並發揮太平島地理位置優越且有淡水資源的優勢聯合建設軍艦或潛艇補給基地,兩岸在一方遭到外國攻擊時主動提供人道救援、後勤保障、側翼防護等必要支持。這些帶有濃厚軍事互信色彩的措施若能在南海地區先行落實,將成為兩岸之間建立軍事互信機制的重要開端。臺灣政治大學教授高永光就認為,“南海可成為建立兩岸軍事互信機制的前置性試探,為兩岸和平發展開創一個探索的模式”。
(三)攜手保衛南海主權有助增進兩岸在區域及國際領域的互信
兩岸若能在南海問題上展開合作,特別是聯手維護南海主權屬於整個中國,在反對外國佔領與侵擾時相互支持,將推動兩岸在國際領域由零和階段進入合作雙贏的新階段。一方面,兩岸可共同捍衛“U形線”的合法性,聯手揭批任何外國政府涉及南海的不當宣示,以兩會名義共同發表南海主權屬於中國的聯合聲明,成立“海峽事務協調小組”就相關事宜統一立場與合作辦法,在與他國談判中共同捍衛中華海疆主權。另一方面,兩岸還可發揮各自優勢形成呼應,大陸的國際地位加上臺灣對太平島等的實際控制可大幅提升中國與菲越等國的談判籌碼,大陸參與國際法的實力與臺灣掌握二戰後收復南海主權的史料證據可在聲索南海主權時優勢互補,大陸簽署《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及《南海行為共同宣言》而臺灣並非簽約方使兩岸可同時運用體制內外手段靈活應對各方挑釁。
(四)攜手保衛南海主權可成為兩岸開展政治對話的突破口
2008年來兩岸關係進入和平發展新階段,雙方在“先經後政”原則下積極改善兩岸關係,在經濟民生領域不斷取得新突破。但相比之下兩岸在政治領域卻鮮有實質互動。兩岸若能攜手捍衛南海主權,將可為兩岸開啟政治談判甚至最終解決臺灣問題發揮先行先試的作用。一方面,兩岸聯合宣示南海主權需就“一個中國”原則及“中華民國”政治定位等取得共識,至少達成暫時性妥協,而這將為兩岸最終解決政治分歧提供經驗。另一方面,南海作為聯結兩岸的紐帶,且相對遠離島內政治紛爭,可為兩岸探索臺灣問題最終解決方案提供先行先試的試驗。
End
作者簡介
Author Intro
劉佳雁/中國社會科學院臺灣研究所政治研究室主任 (大陸)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學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現為中國社會科學院臺灣研究所政治研究室主任、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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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更新時間: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