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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08
月號論壇主題
兩岸怎麼看東海、南海爭端
中國對釣魚台主權問題已騎虎難下
中國主戰派氣勢上揚胡溫為團結畫地自限
美國返亞建立南海行為準則中國助長其聲勢
南海島嶼主權問題中國已陷孤軍奮戰困境
李在方/銘傳大學國際關係中心主任 (台灣)
        中日台釣魚台主權爭議已多年,其間因雙方激端份子之登島和偶發之漁船碰撞等狀況,導致中日台「民間」糾紛持續不斷,然因三方政府多年來皆相當謹慎自制,乃能一一化解。然而近來之情況在本質上已與過去截然不同。
特別是日本首相野田佳彥7月24日在參議院報告說,日本政府已著手籌措預算,準備在明年4月購下釣魚台。迄目前為止日本政府係向島民租用而已。
對日相之言,馬英九當即強烈表示:「我們一寸都不會讓」。中國外交部聲明:「我國的神聖領土絕不容許任何人拿來買賣。」
一、中國在釣魚台主權問題上已騎虎難下:
美國國務卿希拉蕊在7月12日東南亞國協(東協)外長會議開幕式致詞,敦促中國對主權爭議之對方不要威嚇與脅迫。她認為區域內國家應合作使用外交而非武力解決主權問題。她更指出自由通航和海洋資源之利用等涉及海域廣大,因之雙邊解決易增混亂和僵局,故而需以多邊協議解決之。中國堅持雙邊解決不願第三者介入。
釣魚台列島外之南沙「群島」主權部份,其中台灣掌控2個島,中國實際掌控8個島,菲律賓9個、越南29個、馬來亞5個、汶萊1個。
中國和菲律賓不久前為了無人珊瑚礁主權,曾發生長達一個月之兩國海軍對峙局面,最後是在美國表示願助菲國改善軍備之疏導下,情勢才緩和下來。其間儘管美國強調堅守中立,但中方卻一再警告「外力」不要介入。
尤其特別東協7月上旬在高棉舉行的東協年會,13國外長包括中日韓外長在內參加,而美國和歐盟外長也受邀與會。此次年會閉幕未發表公報,是東協成立45年以來之首次,主因中國堅持由雙邊而非多邊協議,解決主權爭議。
菲律賓國立大學法學教授潘哥藍根(Paul C. Pangalangan)所寫專論指出:東協1992年會之公報已宣示了東協之南海行為準則(當時中日韓尚未加入),中國在10年後之2002年加入,展現其已接受東協南海行為準則,因之東協被認為確已向前邁了一大步,也突顯中國落實了其和平崛起政策。專文更指出,此次年會中國不但未達到孤立菲國之目的,反之菲國已獲多數會員國支持,並列舉數位外長曾對菲外長表達各自之感言。
 潘教授強調中國以為此次會議未能發表公報是其「外交之成功」,實則「僅係東協之失敗」, 中國也僅在「年會」逞一時之快而已。
東協年會之不歡而散,使美國返亞建立新南海行為準則之願望落空,然而至少有過半數之7個東協會員國包括日、菲、越、馬來亞、汶萊、泰國和新加坡之立場一致,加上美國之支持,乃有日本野田首相明年4月購買釣魚台決策之宣佈,乃因其已有實力為後盾。
二、美國新南海行為準則與東協1992版本相同:
自1969年美國尼克森總統時代起美中展開和解,首先導至1972年中日之建交;進而1976年之中美建交;1978年中日簽署和平條約,其間中國之基本政略是和平崛起,乃在同一期間快刀斬亂麻的先解決其與俄國和印度之邊界問題,避免中俄再發生如珍寶島之武力衝突事件,以及如1959年中印邊境之戰。在陸地邊界已無問題後,其在解決釣魚台列島和南海諸島主權之爭方面,則已無後顧之憂。鄧小平針對中日釣魚台主權問題之1978年批示計12個字:「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合作開發」,同時,也要求中國須「韜光養晦」。
其後中國30餘年之韜光養晦與和平崛起政略已獲國際社會和世人之普遍讚揚和歡迎,從而兩岸之和平交流日益開闊和深厚,也贏得美國之歡迎並以戰略伙伴待之,迄今雙邊推動之各種交流合作計劃皆順利進行中。其間美國進而以具體果決之行動如讚揚兩岸簽訂之經濟合作協定ECFA以及去年公開支持馬英九連任等。台灣上下皆感若無美國之支持,兩岸關係不可能有今日之局面,所以中國對美國協助和支持之重要性勢需作客觀之評估並珍惜之。
再者,筆者多年來之研究,認為美國在全球之大佈局,對任何國家皆無領土野心,乃以維持現狀之和平發展為本。而在本質上係創造安定之大環境,促使各國皆推動「自求多福」之發展。新南海行為準則在於保障南海之自由和安全通航以及南海諸國資源的共同合作開發,這與鄧小平1978年批示之精神,可以說相當契合。
三、顯然中國早有中日釣魚台之戰的作戰計劃:
中國政府顯然早有作戰準備。不過就筆者觀察,中國似未考慮中日釣魚台之戰有演變成是美日韓軍事同盟與中朝軍事聯盟之戰之可能性,自然也未曾想過一旦演變為東亞戰爭,則台灣將即成為美日韓之集體防衛地區,而台灣陸海空軍當即成為配合美日韓軍事行動之作戰部隊。
台灣中國時報7月19日公佈了兩岸首度同步民調結果:大陸民眾百分之91支持武力悍衛釣魚台,而台灣則有百分之41贊成武力保釣。可以預見,若日本買下釣魚台,則兩岸支持動武民眾必然激動,而媒體勢將火上加油大肆報導,勢將激使更多民眾要求對日開戰。對民眾之「愛國行動」中國「必能」收發自如,但馬英九可能將陷入進退失據困境,其「一寸也不會讓」之豪語將成笑柄。
而日相以籌措預算為藉口將攤牌期限拖延8個月,或許是有心使美中有充分時日作幕後協商,促使中國政府和民眾憶及1978年鄧小平高瞻遠矚之批示,能夠轉而支持美國新南海行為準則,則中日據之解決釣魚台問題,則釣魚台將成為解決南海諸島主權爭議之樣板。
反之如果中日釣魚台之戰已不可避免,根據筆者對韓越戰之研究,美俄在未來8個月展開幕後運作,中日或將在南局部海海域僅使用「傳統武器」進行海戰;限制使用核武和化武;以及限制飛彈射程; 美國和兩韓皆不介入戰爭。美國嚴守中立,而俄國和歐盟將是調停者。
四、 中國主戰派未來將受到各方嚴格之檢視:
中日海戰一旦爆發,各方皆將認定其係中國主戰派製造之戰爭,理由如下:(1)不接受美國多邊協商外交解決南海主權之「爭」,同時更一再強調不願第三者之介入;(2) 置鄧小平1978年對中日釣魚台主權問題之解決原則於不顧; (3)因中國接受東協1992年公報所戴之南海行為準則,東協乃於2002年歡迎中國加入,在10年後之2012年會中國竟堅持雙邊而非多邊協商,致使東協今年年會未發表公報;(4) 7月19日公佈兩岸同步民調結果:大陸民眾支持動武有91%,而台灣之支持者則有41%。因中國之民調中心與人民日報有關且公佈之時日在東協年會後之一週,乃更加突顯此一民調係主戰派製造中日釣島戰爭計劃最重要之一環,乃藉民意支持度對反戰和中立之決策者的施壓作為。
五、 和平解決釣魚台主權爭議有利我國之史實:
(一)1945年在二次世界大戰戰敗無條件投降的日本,完全接受波茨坦公告中第8條,重申開羅宣言之內容,將日本之主權限制在本州、北海道、九州和四國以及由波茨坦簽署國美國、英國和中國(中華民國)所決定的其他小島。
(二)1946年1月29日聯合國盟軍司令部依據波茨坦公告第8條之訓令第677號,確定日本之版圖包括4個主要島嶼和對馬諸島,以及北緯30度以北之琉球群島約1000個臨近小島。 釣魚台群島最北之黃尾島座標在北緯25/ 56N; 123/41E遠在北緯30度以下。
(三)1951年日本與美國為首共計48國簽訂舊金山和約,授權美國託管琉球群島和釣魚台群島。 兩岸和蘇聯(今日俄國)皆被排除在外未參與簽署。而這一史實是兩岸堅持釣魚台主權之最有力依據。
(四)美國對釣魚台主權之彈性立場:
   (1) 1970、8、31在美國監督下的冲繩政府立法局起草了關於「申請尖閣列島領土防衛的決定」首次將釣魚台列島列入冲繩縣之管轄,兩岸當即分別正式提出抗議。
   (2) 1972、5、15美國將琉球群島主權移交日本,美國方面對中方反對之回應則是,美國在釣魚台的最終主權問題上,採取中立態度,為美國介入中日為釣魚台之和戰早已留了伏筆。
結論:中日台釣魚台主權之爭應以和平解決為唯一抉擇:
(一) 新加坡國立大學李光耀公共政策學院院長馬布班尼(kishore Mahbubam)以「中國領導群失去了外交方向了嗎」為題的專文,針對7月東協年會沒有發表公報之「外交大亂」指出,中國早期的領導人認為一個強大和團結的東協將成為一個抵制美國圍堵中國的緩衝區,而今日中國分裂東協之行動,已提供美國在此地區地緣政治上之最佳機會。
(二) 對中國而言,新加坡馬布班區院長之觀點是地緣政治學者的一致看法,中國決策人士確宜重視,並宜以行動「及時」補救。有效之作為乃「及時」表達支持美國之新南海行準則,將不致使美國決策者採取有利日本之作為。
(三) 就台灣而言,馬英九政府必須及時瞭解一旦中日台釣魚台之戰展開,在局部之有限戰中,台灣之作戰敵人是日本還是中國,或是中日兩國。
在擴大之東亞戰爭中,台灣將當即被納入美日集體防衛區內,則台灣沒有選擇餘地唯有配合美日聯軍對中國作戰。因之中國勢必考慮一舉攻佔台灣完成統一。美日為求勝利也將以掌控台灣為首要考慮。此一複雜之新狀況,正考驗兩岸領導人之能力和智慧。
(四) 綜合而論戰爭不能解決問題反而製造更多問題,在兩岸目前之特殊情況下,不戰係上策,否則對兩岸絕對害大於利,而日本目前正處於最有利之制高點。中日台之戰將助其成為「正常國家」,其將藉口發展原子彈成為核武大國,且將成為東協的龍頭。
End
作者簡介
Author Intro
李在方/銘傳大學國際關係中心主任 (台灣)
教授(生於1939年、山東諸城人)。
韓國建國大學國際政治博士、韓國成均館大學歷史碩士、國立政治大學東語系文學學士。
現任:私立銘傳大學國際關係中心主任、中華民國經國文教基金會董事長、亞太文教基金會 中韓文教基金會副董事長、中華民國國民外交協會秘書長、中華民國航業人員訓練中心董事長、中華民國正義促進會理事長。
曾任:中華民國駐韓國台北代表部代表、中華民國外交部顧問及無任所大使、中華民國總統府國策顧問、台灣經濟研究院顧問、中華民國交通部顧問、中華民國新聞學會秘書長、中華日報副社長、中央通訊社駐韓國分社及東北亞分社主任、中華民國航海通訊社社長、國立政治大學外交系兼任副教授、私立淡江大學歐洲研究所及大陸研究所兼任副教授、私立淡江大學韓國研究室主任、私立銘傳大學公共事務研究所兼任副教授、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副秘書長、中華商業海事職業學校校長及董事長、中華民國駐韓國大使館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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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更新時間: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