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經濟向西退守的結果是,使得整個產業架構與價值鏈完全移出且被完全取代,舊有的臺灣產業經濟,幾乎已經完全「被空洞化」了。
過去二十多年時間,臺灣產業經濟態勢,由中小企業領先大量西移(relocated to the west land),繼之大型企業的「臺灣接單.大陸出貨」方式,已經事實把產業價值鏈中,極其大宗而且核心的製造工程、加工段落部分,完全移植到了中國,這一整批「製造業」的落地生根或就地帶動啟發促進,也高效地加速了中國外向型類項產業價值鏈的完形與在地化,讓越來越多以外銷為導向的中國產業經濟具有更高度「自給自足」的發展獨立性,甚至隨後慢慢擺脫了對「臺灣製造業」的依存度與互補性,尤其是在最近五年間,當絕大多數的陸企或臺商企業,其「臺幹」逐步從少量變成多數被「陸幹」完全取代之後,中國外向型製造業之「超高比率」在地化生產,立即衝擊了,包括臺商在內的所有外資製造業,在中國的供應鏈,乃至整體產業運籌網(logistics)。外資製造業之普遍「被擠出」(crowding-out)或被拒斥(be ostracized),正是造成2011年沿海包括台商在內的大量中小企業倒閉潮的原因之一,也是促使美商為主的大量外資製造業從中國撤出他遷(或返還美國本土的再工業化運動),甚至連超大型臺商富士康的郭台銘、昶虹集團的余勇才之轉向印尼、波蘭另行立地發展;而其他中型小型臺商則「鮭魚返鄉」,轉回臺灣再投資。
中國製造業的全面進口替代與供應鏈在地化發展,對於當地臺商,乃至對整個臺灣產業經濟的衝擊,在可預見的未來,祇會越來越發嚴厲,越來越發沉重。
產業價值鏈後段職能 是再造臺灣產業經濟新出路的有力條件
對臺灣而言,為今之計的最佳新策略是,立即啟動政府的誘因獎助機制,不應該再作過多花俏繽紛瑣細的「新興產業」推動方案,而應該聚焦集中於促進幾項骨幹支柱型大產業(即其所得效應及就業效應顯著,且其年產值至少五千億元以上的國際競爭型產業),並以中心衛星體制模式營運的大投資,以作為國家經濟結構大轉型之引擎動能。面對這種挑戰情勢下的所謂骨幹支柱型大產業投資,應能有效達成兩個重要目標:一是讓製造業占國家GDP比重不再低於25%的世界級經濟強國下限水準,二是要特別強化工商專業服務及可全球貿易之服務業類項的「進口替代」,並使其產值比重不再低於GDP的40%。
從更長遠的發展前景看,臺灣產業經濟的全球化大優勢,應當是建立在產業科技的研發創新應用、全球市場行銷能力,以及品牌化的高品質高品級競爭力之上。
臺灣所必須強化本身產業的結構再造工程(industrial structure re-inventing),當然是維繫臺灣產業經濟之國際市場地位,以及鞏固臺灣在全球經濟大分工職能價值的極關鍵要務。
既往68年臺灣經濟的成長與躍進,可謂完完全全是得助於產業經濟發展上的高度開放與自由對外整合,尤其是與歐美先進產業企業的大量整合,至少在產業科技研發、應用,以至標準化量產能力上,獲益尤大;這種開放整合,並使之高度內部化之發展,更是造就既往臺灣產業奇蹟的關鍵基礎;而與歐美產業企業的整合,其中另有一大部分迄今仍未被移植到中國大陸的是,屬於產業價值鏈後段職能(rear-end branch)的「市場開發工程能力」,即所謂的市場探索調查能力、國際行銷能力、生產到市場消費的品質管理能力與檢測管控、標幟化系統能力,以至於2010年以後漸見浮出全球競爭場域的品牌化及標章化之能力。這些相對上具有較高附加價值率的實力與潛力,應該就是臺灣經濟在全球場域猶能保持未來產業優勢之關鍵所在。
對於臺灣民間企業領袖及政府領導人而言,這些固有的優勢能量,尤其產業經濟價值鏈之種種後段職能,更是臺灣經濟長期發展的保命丸,也是再造臺灣產業經濟新境界的有力條件,不能妄以輕忽,也千萬不能輕用政治意識型態而濫為阻滯與扼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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