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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06
月號論壇主題
兩岸四地公民社會與社區發展的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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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公民社會對話,怎樣才「對」,又要「話」什麼?
楊偉中/自由撰稿人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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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在兩岸某些圈子裡,「公民社會」這個詞相當熱門,不同思想不同立場的人們紛紛吹起了戰鬥的號角,要在這個議題上展開一番角力周旋。姑且亂用馬克思的話,這是一場關於「武器的批判」和「批判的武器」的腦力激盪。
海峽的對岸,主旋律是在搞「武器的批判」。「公民社會」被當局視為西方敵對勢力的顛覆武器。於是,在中共中央辦公廳下發的「七不講」文件中,據稱「公民社會」被列為有危害性的理論,黨的各級幹部要旗幟鮮明的反對之。這個文件的惡劣影響,我已經寫了兩篇文章,這裡就不多談了,結論也沒什麼特別:第一,「公民社會」等理念被列為拒絕往來戶,是對體制內改革派的重重一擊。第二,「七不講」檯面化對兩岸關係的意義就是:台灣人民奮鬥幾十年終於爭取到的制度與初步實現的價值,都為中共新一代領導所明確拒絕,「中國夢」與「台灣夢」勢必出現巨大的碰撞。以上的惡劣影響,對誰來說會是好事,中共高層自己得面對。
我在這裡想談談台灣這一方的「批判的武器」,也就是在兩岸關係中打出「公民社會」這面旗幟的一些小問題。坦白說,寫這樣的文章,是敏感了點。一不小心,不是成了販賣台灣庸俗民主的「南方聯盟」的徒眾(註一),就是成為十惡不赦的「中共同路人」。無論如何,沒有理論素養的我,還是從現實面,從幾點很小的問題開始,談一點點我的感想,或者是疑問。
首先是「應該論」、「開始論」。
《自由人宣言》的一些主張,如其中提到的「近期工作」、「人權早收清單」等等,我是很同意的。該宣言主張「兩岸公民社會之間積極展開人權交流」、「東亞各國應該展開政府間與公民社會間的對話」,「東亞以及兩岸公民社會之間,應該相互溝通相互支持」。在宣言發布的研討會後,資深民運人士王丹撰文說:「台灣的公民社會,終於開始實質、集體,當然,也是嘗試性地介入到兩岸關係的發展中來了」。對於其中的「應該論」、「開始論」,我有一點疑惑。
就我自己極其有限的參與和印象所及,台灣的
NGO
組織、或說社運團體,最晚自上世紀
90
年代中後期就開始和香港、中國內地的類似組織展開交流、進行議題的合作。如果把那些投身中國社區發展、扶貧、教育、衛生等工作,長時間與基層民眾互動的個人與團體算進去,那麼時代就更久遠,大概改革開放之後、六四之前就有這樣的努力了。當然這些個人與團體,由於種種原因,未必高舉著「公民社會」的大旗,未必有著、或說出一個「民主憲政」的指向。
在這些實踐當中,勞動議題是先行者之一,理由很簡單,一是實際需要,台灣當年的關廠潮,逼著受害的基層工人與工運組織者開始面對兩岸經貿關係、經貿談判與勞動人權的關係,二是從工人姊妹兄弟的感情連帶出發,必須面對中國經濟發展的「台灣因素」:台商在中國投資所造成的勞動人權問題(其實還有環境等問題)。
這個對話的過程從個人與團體的調查、參訪、交流、對話開始,在香港團體的穿針引線下,也進行了相關議題的聲援與共同行動,台灣勞工團體在這過程中更提出關於兩岸關係的主張。
2000
年國際秋鬥行動團所進行的抗議與交流活動;
2004
年東莞台商興昂的工潮中,多名工人被判刑,勞工團體的聲援與針對兩岸政權的訴求;港台團體對廣東惠州超霸鎘中毒女工長期維權抗爭的協助等等都是我記憶所及、冰山一角的案例。
在勞工之外,環境、司法、人權、農民、媒體、性別、社區、教育等
NGO
所進行的類似交流與合作,十幾年來更是不勝枚舉。絮絮叨叨說這些,不是為了標榜誰是開山始祖,追問誰功勞最大,我想說的是,當我們高談「兩岸公民社會應該開始如何如何」時,其實首先該做的是,整理過往的經驗,初步總結一下教訓,釐清一下問題意識與奮鬥目標。
不管基於中國政治社會發展歷程的曲折與複雜性,或是中共當局對「公民社會」、「民主憲政」等等的敵視,在兩岸「公民社會」(不管用不用這樣的詞彙)交流的時候,有太多問題需要面對:大的方面,諸如怎麼認識、評價中國「社會主義」道路和後來的市場化改革;怎麼面對台灣民主轉型過程中的獨特性與普遍性意義;台灣和(各種各樣的)「西方」的變革道路如何、怎樣適用中國等等。比較小的方面,諸如要採取怎樣的政治位置、語言與方式(如是「中國
vs.
台灣」嗎?)能夠更好的進行對話;誰是中國的「公民社會」;誰又是台灣的「公民社會」;哪些議題是現階段的重心等等。如果我們真心的希望在中國政治社會變革的道路上,多少扮演一個進步的推動者、參與者、協助者的角色,這些問題都是需要面對的。
對於中國未來何處去的問題,我不認為目前已經有了一個簡單的答案,在「應該論」、「開始論」一聲令下後,就能讓我們理所當然的去面對中國「公民社會」,理所當然的開始進行對話。如果不包容大多數台灣已經進行類似工作的團體與個人(他們可能有不同的想法、做法),不在既有的基礎上進行一下比較全面的沉澱反思,就殺到兩岸和國內的政治舞台上去高聲吶喊,我覺得還是難免有點「台灣民主的傲慢」、「台灣公民社會的自大」。
從這點繼續,我還想說一下「中國因素」的問題。這個問題又更為敏感,因為碰觸它等於傻傻的去捅統獨的馬蜂窩,但是真要誠懇的討論,又不能不面對之。
「中國因素」與「台灣民主」並舉,在政治操作上是很簡便的,也非常明快的,不管說起來有怎樣的細緻分析或自我反省,一中一台,一惡一善,一黑一白,是非常鮮明的,但我也要說,是有點危險的。
吳介民一開始提「中國因素」,提得有點模糊,國民黨的、共產黨的,傳統的、當代的,都混在一起,所以也才有中國因素在台演變的三階段論。後來的定義明確化了,就是「中國政府侵蝕台灣民主的作用力」。不管「中國因素」元年究竟是哪一年,這個因素,毫無疑問是存在的。但「中國因素」的提法,或許還是可以商榷一下的。
這幾年,「中國」、「台灣」等用語挑動了無數台灣人的心靈,必也正名乎,大家對此都很敏感。多年前,我在《中國時報》寫過一篇文章,談台灣輸出轉口到中國的電子廢棄物,經過加工提煉其中重金屬後,進入中國輸出的有毒商品的問題,題目訂錯了,訂成「中國黑心商品的台灣責任」,可能投書也投錯地方,於是被人痛批:「是非不分」、「昧著良心」、「文人喪國」、「拍中國的馬屁」、「統一真的那麼好嗎」。我確實是錯了,不該在題目上泛泛的談「台灣責任」,讓這個環境議題的討論,變成統獨大帽飛舞的局面。
反過來說,把「中國因素」與「台灣民主」並舉,對於我們想對話的「中國公民社會」(甚至是台灣公民社會)來說,會不會有類似的效應呢,這個問題該不該考慮一下呢?其實,「中共」非「中國」,更不能等同於「中國人民」,應該是多數人可以接受的想法,若是如此,又何必把三者混同一氣,從而失去「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人」的機會呢。
另外,就像我們不小心買到的中國黑心商品,其中可能有成分恰恰來自台灣、來自其他先進國家,傷害中國人民也「侵蝕台灣民主、人權」的「中國因素」裡,會不會也有「台灣因素」(姑且不討人喜愛的暫用這個詞)呢?就像在中國戕害環境、勞動人權的某些台灣資本家,可能也是「有效率威權政治」與「中國模式」的支持者、「中國腐敗政權」的參與者,不是嗎?把「中國因素」與「台灣民主」並舉,會不會很容易讓我們忘了「台灣因素」呢?
方便進行政治操作、凝聚力量的語言,未必是真正有效進行兩岸公民社會對話、有效推動兩岸共同進步的語言。由小見大,在對話中,說什麼「話」,突顯了「話」背後的思維,其實是很需要再三斟酌的。
註一:參見台灣社會學者趙剛〈南方聯盟與知識的怠惰〉,台灣《立報》,
2013
年
4
月
18
日。趙先生在文中引南方聯盟一語批判他心中向香港、中國「廉價倒賣」台灣民主的文化人。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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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Author Intro
楊偉中/自由撰稿人 (台灣)
自由撰稿人,大學兼任助理教授,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理事
經歷
社運:全國產業總工會宣傳部暨研究部主任,全國自主勞工聯盟執行長,台灣鐵路工會公司化對策小組召集人,關注全球化資訊中心召集人
媒體:新新聞週刊採訪主任,旺報主筆兼專欄組主任,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會長,中央廣播電臺副總臺長兼新聞部經理
公職:行政院雲嘉南區聯合服務中心副執行長
學歷
台大法律系肄業,政大台灣史研究所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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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更新時間: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