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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06
月號論壇主題
兩岸四地公民社會與社區發展的展望
在合作與抗爭兩端的拉鋸中成長
───澳門公民社會的發展觀察
林玉鳳/學者、時事評論者(澳門)
  對大多數澳門人來說,公民社會其實是最近幾年才在本土興起的概念,不過,早在澳門回歸時,已有香港媒體對澳門的公民社會狀況作出論斷。1999年年底,香港《明報》的澳門回歸專題中,刊出了曾在澳門大學任教的學者蔡子強所撰的雙城記澳門香港的殖民地故事 」。文章斷言,澳門回歸前葡萄牙政府的掠套式殖民管治,其中一個根源是「澳門本土也欠缺一個強大的公民社會,可以對殖民者的短期化行為作出制約。」而澳門欠缺一個強大的公民社會,原因是「以賭業為支柱的經濟體系﹐根本無法養活一個以專業人士為骨幹的中產階級。」。該文當年曾經在澳門引起不少討論,影響深遠,可是,討論的焦點並不是公民社會,而是澳門可否出現一個獨立而非依附在博彩業或政府的中產階級。如果說這是澳門人可以讀到的最早的有關澳門公民社會的判斷,根據這樣的判斷,要在回歸後建立澳門的公民社會,社會的經濟結構必須要多元至可以養活一群制約政府行為的中產階級,這裡的公民社會關鍵概念是──制約政府行為的力量。
從社團功能反思進入公民社會討論
2002年,澳門首次有團體(民心關注小組)引用公民社會的概念,用以批評政府以拒絕供電的方式打壓民間團體的街頭論壇,但事後沒有引發更多的討論。此後,澳門本地報章每年只有零星幾篇文章會談及公民社會的概念,偶然評論澳門公民社會的狀況,不過內容幾乎只集中在澳門人的公民意識(如澳門賄選問題嚴重與公民意識有關)以及澳門的社團數目上。公民社會概念真的為澳門人注意,應該是2006年澳門特區政府生活素質研究中心發表「居民綜合生活素質研究」以後,雖然當時澳門的社團數字已由回歸初期的一千多個增至達至三千個,一般人也有印象澳門是個社團社會,可是,研究卻顯示,「受訪者的社團參與度普遍偏低,有百分之七十六點七表示沒有或極少參與任何社會活動,經常參與只有百分之八,且參與活動以宗教團體的活動為主。」
這個民調結果,之後一直被延伸解讀為澳門表面上是個社團發展蓬勃──有大量非政府組織在運作的公民社會,可是,實際在透過社團參與社會的居民相當有限,加上澳門的社團高度依賴政府資源運作,缺乏獨立性,因此,澳門的公民社會根本還沒有形成,公民力量還是相當薄弱。可以說,澳門本土真正關注公民社會的建立,是從對本土社團的性質及功能的反思開始的,當時的重點是,社團數目眾多的澳門,到底是不是公民社會。
合作主義的公民社會模式
在這個問題上,澳門學者婁勝華是持肯定態度的。他曾經對澳門民間社團發展進行縱向的歷史研究,疏理出澳門早期民間組織的各個演變時期,提出從20世紀70年代中期開始至澳門回歸前行之有效的一種社團運作模式,是一種「合作主義的公民社會模式」,「政府賦予代表性社團某些權力資源。政府對代表性社團權力資源的讓渡,使得代表性社團轉變成管理性組織,約束與管理功能區域內的社團成員與社會事務。 反過來說,它也是民間社會對政府的間接賦權方式。在社會治理與控制結構中,社會成員不再是直接面對政府的個人,也就是說,從『政府一個人』轉變為『政府一社團一個人』」在實際運作上,是政府一方面透過委任不同層級的政治職位(如行政、立法兩會成員或其他政府諮詢組織),予以社團代表政治權力仍為政府的民間代理人,另一方面則透過資源的批給,支持民間社團經營各種社會服務。
這種模式,最重要的特徵是「作為公民社會重要主體的民間社團與政府有明顯的合作關係,具體表現在社團組織基礎及其功能化分佈、合作主導的政府與社團關係、社會整合以社團為中心等方面;社團承擔了部分政府的機能。」西方的公民社會理論其實並不排斥社團,認可社團(包括慈善機構、非政府組織、社區組織、婦女組織、宗教團體、專業協會、工會、自助組織、社會運動團體、商業協會、聯盟)是公民社會運作的一種模式,可是,婁勝華定義的這種具有明顯殖民地政府代理人特色的社團與政府合作模式,最明顯的問題是在資源上嚴重倚賴政府,而且社團本身有「擬政府化」的特徵,與其他學者提倡的自主團體有本質上的區別,「這些組織可以是正規的社會團體,亦可以是較鬆散的社會或虛擬的網絡,但它們必須處於政府架構以外來體現其自主性。」加上回歸後「面對華人政府澳門居民可以通過不同渠道進行溝通,社團的中介角色受到考驗。」這個因為政權更替而出現的變化,加上回歸後澳門本土公民意識的抬頭以及本篇未能詳述的選舉政治以及社團政治的複雜關係,令公民社會概念進入澳門公共討論的同時,這種以傳統社團為基礎的「合作主義的公民社會模式」,受到了不少挑戰。
遊行抗爭的公民參與
2006年年底,澳門發生了涉案數字驚人的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案件震驚中外,澳門本土和其餘兩岸三地都出現了不少針對澳門貪污問題的評論,當中有不少論點都與文首引述的蔡子強評論相似:澳門因為缺乏獨立的中產階級,公民社會無法成長,加上澳門人長期習慣不公開討論政事,缺乏抗爭意識,令社會欠缺監督政府的有效機制,所以貪污行為盛行。此時,對澳門公民社會的本土討論,開始進入社會監督力量的層面上,也開始呼籲個人透過公開討論與抗爭,聯結為制約政府不當行為的力量。
200751日,歐文龍貪污案加上其他長期累積的社會問題,澳門發生了回歸以來最大規模的遊行,有二千多名群眾上街。遊行期間,示威民眾與警員發生衝突,不少媒體均拍得遊行人士衝擊警方防線、遊行人士向警方投擲物件以及警方開槍、毆打遊行人士的畫面,證明遊行人士有暴力行為,警方也有暴力鎮壓的行為。可是,事件發生後,澳門出現了罕有的社團登報支持警方並譴責遊行人士不守法的浪潮,共有數十個澳門社團表態,這些表態的新聞又以言論新聞的形式為媒體所報導,並且成為遊行發生後有關遊行事件的各個公共議題當中,在媒體上存續時間最長的一個。
筆者事後曾根據事件發生後一周的澳門中文媒體的報導進行了內容分析(Content Analysis)及框架分析(Framing Analysis),同時對照澳門中文傳媒長期以來所建構的澳門人身份特質,結果發現,由於傳媒所設定的澳門人特質及其行為規範──愛國、愛和諧、不愛衝突,都是以保護「澳門」這個整體為目標以符合傳媒所定義的「澳門」為原則的,在這種論述框架之下,遊行作為一種居民的個體權利,雖然獲得媒體的承認,可是,媒體對遊行的報導,還是突出了遊行衝突對「澳門」以及「和諧」的破壞,這是非常明顯的排拒衝突行為的態度。而且,在突出為了個體遊行引發的衝突對整體澳門形象的破壞的同時,傳媒大量報導的遊行人士被譴責言論,以相對少的篇幅交待引發衝突的遊行人士究竟違反了何種具體的法律,對警方及政府進行歸責的言論更是少之又少,這就在客觀上造成剝奪了遊行背後訴求的合理性,對遊行本身進行了迂迴的否定,對以社會行動爭取公民權利的人,會更容易出於對集體的維護而以批評或貶抑的方式處理,因為現代社會所強調的公民權利與媒體建構的澳門人身份認同有先天的衝突:前者是以個人權益為導向的,後者是以集體利益為導向的。
身份認同對公民個人權利的貶抑
這種以澳門人的集體身份認同對公民個人權利的貶抑,事後曾引起社會反感,加上同期香港進入非政黨牽頭的社會行動活躍時期,對一水之隔的澳門有非常明顯的影響,自2007年的五一遊行以後,澳門本土出現了不少以個人或新興團體透過互聯網發動遊行抗爭或聯署聲明等等的社會行動,並以此來定義公民參與以及建立公民社會行為的聲音,這就逐漸形成一種局面,「以社會合作主義為基質的澳門公民社會正處於深刻的變革與轉型,越來越多的新興社團開始以獨立的面目進行活動,它們已經不願意進入原有的社團結構,由於缺乏與政府進行暢順而有效的對話與溝通渠道,它們可能會選擇體制外的激烈方式來表達訴求或博取社會關注,其中組織包括遊行示威在內的社會運動就是達到其目的的一種直接而有效的方式,他們的出現促進社團分化的,並推動了抗爭型社會運動的發展。」 
在兩端的拉鋸中尋找出路
可以說,回歸以來,澳門的公民社會發展其實是在反思舊有的合作型民間社團功能與強調抗爭的新生社會運動兩端的拉鋸中尋找出路,在意識上,一方面是在尋找符合澳門需求的公民社會定義,另一方面在抗拒長久加諸澳門人身份認同當中貶抑公民權利行為的價值,在行動上,「社會合作主義式公民社會」的民間社團主體正在不斷修訂路線以維持影響力,強調抗爭型社會行動的新興團體則在強化力量。不過,在這期間,真正促成公民社會發展的,其實是像歐文龍案一樣掠奪了大量社會資源的貪污行為,以及特區政府的粗放式發展對住屋、環境以及文化等等範疇的破壞,澳門的公民意識是在制約政府行為力量的呼喚中漸次抬頭的。一些可喜的現象是,公眾表達訴求的手法日益多元,除了遊行抗爭,還有不少透過網絡動員和行為藝術企圖制約政府行為的新型公民行動,如近年的「護塔連線」、「為小潭山增高一米」、「反對西環湖夜市」等等,都成功的影響了政府的決策或制約了政府的行為。
可是,澳門已經找到了符合自己需求的公民社會路向了嗎?看來未必。因為,在前述的兩端拉鋸中,不少社會議題其實未經討論就因應政治立場兩極分化,社會不同立場之間缺乏對話,沒有形成討論的氣氛。澳門的經濟結構比回歸前更倚賴博彩業,只是博彩業的開放令專業人士有稍大的獨立空間,可是,整個經濟結構仍未足以支撐一個數量足以影響政府決策的獨立階層的力量,專業失語仍然是社會討論中的常見現象。漸次抬頭的公民意識有可能聚合起來制約政府的某個特定行為,卻無法促使政府建立更有效的公民參與公共政策決策的恆常渠道,公共行政體制開放予公民參與的渠道仍然相當有限,公眾與政府之間缺乏互信,政府只開放象徵式的參與渠道,令公眾諮詢經常失效,也無法鼓勵更積極的公民行為。幾乎所有民調數據都顯示,加入社團、願意公開討論公共政策、向政府進言以至參與社會行動的公眾,雖然一直有所增加,但仍然只佔人口的少部分,公民的社會參與積極性仍然非常有限。
也許,澳門公民社會的成長,仍然需要在兩端拉鋸中繼續前行,尋找可以有效擴大公民力量的出路!

End

作者簡介
Author Intro
林玉鳳/學者、時事評論者(澳門)
林玉鳳,生於澳門,曾任記者,1997年起在澳門大學任教,現職澳門大學社會科學及人文學院傳播系助理教授兼傳播學學士課程主任,為澳門大學文學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及新聞學博士,曾獲選為英國劍橋大學訪問學者,中國王寬誠基金會青年學者以及美國國務院國際訪問者領導計劃(The International Visitor Leadership Program)。長期從事傳播史、傳媒與社會建構以及澳門問題研究,同時活躍於本地傳媒,目前是澳門電台時事評論節目《縱橫天下》及澳門蓮花衛視時事評論節目《澳門開講》的嘉賓主持。自九十年代至今,林玉鳳即為多個中葡文報刊的專欄作者,也同時從事散文及詩歌創作,現為《澳門日報》及《力報》的專欄作者,同時兼任《新生代》雜誌社長。已版專著包括:《假如我愛上了你》(詩集)、《忘了》(詩集)、咖啡檔(散文集)、《一個人影,一把聲音》(文集)、《詩.想》(詩集)、《澳門,一覺醒來在拉城》(評論集)以及數十篇學術論文以及二十多個政策研究報告。
林玉鳳也有參與社團活動,現為澳門公民力量會長,澳門中華文化交流協會副理事長,澳門筆會副理事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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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更新時間: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