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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06
月號論壇主題
兩岸四地公民社會與社區發展的展望
利率市場化與金融脫媒對於大陸銀行業之影響與因應
李智仁/台灣金融研訓院金融研究所所長暨大陸金融研究室督導 (台灣)
「利率市場化」與「金融脫媒」是大陸銀行業者所面臨的重要課題,由於中央對於利率市場化貫徹之決心堅決,業者亦不敢輕鬆看待。所謂的利率市場化,是指通過市場與價值規律機制,在某一時點上由供需關係決定之利率運行機制;換言之,便是將利率的決策權交給金融機構,由金融機構依據己身的資金狀況與對於金融市場動向的判斷自主地調整利率標準。
依據世界銀行(World Bank)的調查,實施利率市場化的國家中,幾近一半在過程中產生金融危機,然而,利率市場化普遍仍被認為是金融開放所必經的過程之一,從而其仍為世界之趨勢。美國的利率市場化改革經歷了幾個階段:(一)20世紀30年代前:基本上屬於自由而非管制之狀態;(二)20世紀30年代至60年代:由於20世紀30年代發生經濟大蕭條之危機,為了限制銀行間的存款利率過度競爭,美國採取了分業的專業化經營體制,並公布了一系列的法案。特別引人注目者,係1933年6月國會通過的銀行法,該法中之Rule Q即禁止會員銀行對活期存款支付利息,並就定期存款與儲蓄存款設定利率之最高上限。此舉目的旨在確保銀行之穩健經營,在當時的確發揮了相當的成效;(三)20世紀60年代迄今:雖然限制利率之措施有其良善意旨,但也出現了儲蓄成長率下降導致存款大幅縮減,難以滿足經濟發展需求等弊端。而順勢發展而下,金融脫媒的現象於焉發生。其後,於1986年1月美國所有的存款利率與大部分貸款利率之限制均被取消,也實踐了利率市場化。
前揭所謂金融脫媒(Financial Disintermediation)是指伴隨著直接金融之發展,資金的供給透過新型金融機構或方式,繞開了商業銀行體系,由資金的供給者直接輸送至資金需求者的路徑。學理上有稱為資金的體外迴圈,而實際上便是資金融通的去中介化,且包含存款的去中介化與貸款的去中介化。而此現象往往因利率市場化而來,這也是大陸銀行業者連帶關切此二議題之緣由。
以台灣的經驗來看,由於80年代利率管制之效果不彰,加上國內經濟情勢之轉變,銀行也一度產生資金過剩之現象。進而在1986年元月開始實施之存款利率市場化,也有其必要性。平心而論,利率市場化對於銀行業可帶來的機遇有三:(一)促進商業銀行公平競爭,提升管理素質;(二)有利於商業銀行優化客戶結構;(三)有利於商業銀行之業務創新。詳言之,利率市場化後,商業銀行的競爭方式由原來的資產規模競爭等非價格競爭轉向價格競爭,從而銀行便可藉此改變經營理念,完善公司治理之機制,並促成商業銀行間之公平競爭。此外,利率管制情況下,業務之發展大多倚賴大中型客戶,但在市場化後,吸收存款之際必須考量成本,而在客戶的選擇上便可依其風險高低而調整利率標準作為風險補償機制,亦可推動客戶結構的優化。再者,為使金融脫媒力道之影響降至最低,銀行業的「反脫媒」機制即反映在金融創新上。質言之,未來中間業務與表外業務應為發展之重點,而伴隨市場之變化,未來亦可朝向增加更多流動性管理與市場風險管理之避險工具方面發展。

詳言之,若從金融情勢概觀,以負債角度言,市場推動金融機構之資金成本將隨之上升,且隨著銀行存款利率市場化之競爭,資金將回流至銀行體系,派生出新的貨幣,有利於流動性寬鬆,對收益率曲線短期之上行將形成抑制。執此以觀,大陸銀行業已經面臨業務轉型的關鍵,未來無法再仰賴借貸息差作為主要盈利來源,銀行應對貸款「風險定價」的自主應變能力予以提升,並尋求與金融同業如信託、基金等機構深化合作,使影子銀行業務能夠通過標準化與規範化之方式,達到資金收益極大化之目標。
筆者四月份於天津銀監局演講時,曾提醒聽眾,利率市場化可謂是金融開放發展歷程中的一個過渡,對於銀行業的發展與競爭雖有影響,但若正視之,亦可發現新的出路。尤其,未來一旦新資本協定普遍試用後,將推動銀行業向占用資本較少之中間業務邁進;換言之,銀行也可逐漸轉型為諮詢顧問或投資銀行角色。除此之外,利率市場化伴隨出現者非僅金融脫媒而已,未來大陸金融主管機關可能也必須面對存款保險制度之建置與公營金融機構是否民營化的問題,此均為利率市場化後可預見的挑戰。
相對地,六月份筆者受邀參加全國商業總會建言白皮書專家座談會議時,提及中國大陸目前金融市場之近況,並說明利率市場化的影響。與談過程中,筆者也論及財富管理業務是未來台灣金融業者之發展利基,但除此之外,也可藉由大陸利率市場化的契機,思考新型金融商品設計的可能性。
「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利率市場化在世界諸多國家都已經不是新事,中國大陸金融主管機關相信也做過相當程度的功課,但因幅員廣闊以及市場規模較大,全面適應與轉型仍需一段時間。然而,時代的巨輪日夜不息,金融的齒輪亦然,若欲逐步與國際接軌,如此過程或可欣然視之。
End
作者簡介
Author Intro
李智仁/台灣金融研訓院金融研究所所長暨大陸金融研究室督導 (台灣)
國立台北大學法學博士
現任:台灣金融研訓院金融研究所所長暨大陸金融研究室督導
台灣金融研訓院菁英講座
台灣銀行家雜誌副主編
台灣信託協會秘書長
富鼎博瑞國際法律事務所專案諮詢顧問
陳夏毅聯合律師事務所榮譽顧問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管理會委員
全聯會暨台北律師公會國會工作(聯繫)委員會諮詢委員
財團法人商業發展研究院諮詢顧問
中華民國儲蓄互助協會諮詢顧問
法務部信託法修正專案小組委員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文化創意產業經營學系(所)、國立台北商業技術學院財務金融系、實踐大學財務金融系(所)、世新大學法律系(所)、真理大學財務金融系、台北醫學大學老人照護系及淡江大學經濟系等系所助理教授
經濟日報「解讀金融市場」專欄主筆
著作:
《信託法令解釋及裁判要旨彙編》
《企業管理與法律》
《金融危機與存款保險法制》
《以房養老商品──反向抵押貸款制度之理論與實務》
《信託法制案例研習》
《台灣信託業進入中國大陸市場之發展與機會》
《人口老化趨勢與銀行業務發展逆向型房屋抵押貸款之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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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更新時間: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