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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10
月號論壇主題
馬英九撤銷王金平黨籍風暴的震盪與影響
新賭場經營執照掀動劇烈競爭的澳門立法會選舉
譚志強/學者、時事評論者 (澳門)
澳門市議會選舉的歷史
中國領土上最早出現西方式的民主選舉,亦即通過市民「一人一票」選出自己的「代表」去管治自己的地區,是在澳門首先開始的,不過,這是一種葡萄牙當局移殖到中國土地上的、歐洲中世紀城邦(自治市)模式的管理安排,與現在流行的「全面普選」(universal suffrage)模式是有不少差別的。
1560年,居住在澳門的葡萄牙人開始組織包括地方長官(capitao da terra)、大法官(ouvidor)與天主教主教(bispo)的自治機構「市政廳」(市議會,Camara de Leal Senado)。這幢白色的歐式建築物,目前仍然屹立在澳門市中心噴水池的對面,只不過名字已經改成「民政總署大樓」。
「市政廳」是每一個在澳門出生的,具備法律資格的葡萄牙王陛下的自由臣民,都有投票選舉的權利。來自葡國屬地領地的自由臣民,只要在澳門結婚或定居,也具有投票權,除非法律規定他們喪失資格。選舉的結果必須獲得葡屬印度(果亞)總督的批准。
除地方長官、大法官與主教外,「市政廰」還有兩名法官(juizes)、三名市政委員(vereadores)、一名監察官(almotaces)、和一名財政官(tesoureiro)。市政委員負責各類市政事務;法官負責審查市議會通過的各項命令有無達反既定的規則和法律,也對某些民刑事案件作出判決,但對他們的判決如有不服,可以向澳門的大法官上訴,或且向由六名部長組成的(包括大法官及由總督任庭長的)果亞最高法院上訴;在大多數情況下,果亞最高法院的判決是決定性的。
監察官負責稽核澳門的公共建築物,對應該進行的維修提出建議,並執行市議會的命令,還須代表澳門葡萄牙人與香山縣令打交道。財政官則負責徵收「市政廳」的歲入,其中大部分來自向葡萄牙商船徵收佔貨物百分之五的商業稅,然後將徵得的貨物出售所得作為經費。
早期的澳門政府是很民主的,財政官不是市議會的成員,但每年要出席兩次市議會的會議,報告財政收支情況。如果入不敷出,就要由議員設法解決。一般而言,籌措方式包括向商人貸款,發動捐獻,或徵收人頭稅和財產稅;如果財政出現盈餘,這筆錢便撥歸下年度預算或用於慈善福利事業。另外,市議會還聘用若干葡籍士兵,以維持澳門城的治安。
1624年,葡屬印度(果亞)政府委派首任澳督(兵頭)馬斯加路也(Francisco Mascarenhas)長期駐守澳門,民選的市政廳與官派的澳督,便開始長達225年的權力鬥爭,直至1849年代表里斯本當局的澳督亞馬拉(João Maria Ferreira do Amaral)獲得全面勝利,才敲響了澳門民主政治的喪鐘,澳門城的權被收歸到以澳門總督為核心的「政務會」和「立法會」(成員均由澳督委任產生),大部分職權被收歸澳督和立法會,只能管理一些與「市政」(屠房、衛生、街市、圖書館等等)有關的,與政治無關的一般事務。
1999年12月20日澳門特區成立後不久,市政廳還被特區政府「違法」癈除,其職能完全被澳門特區政府轄下的「民政總署」接管。
澳門立法會選舉的歷史背景
1974年至1976年,葡萄牙和澳門葡當局,特別是曾經熱烈參與過1974年「4.25石竹花革命」的澳督李安道(Jose Eduardo Matinho Garcia Leondro),本來是主張立法會議員應該全數以「直接普選」的方式產生。不過,此建議受到當時澳門代表北京當局(阿爺)意見所有華人領袖(包括何賢、馬萬祺、崔德祺)群起反對。
在諮詢本地華人領袖的意見之後,葡萄牙和澳葡當局遂沒有把歐洲本土「直接普選」(立法機構全部議員均由普選產生)制度完封不動地搬到澳門。
具體而言,葡萄牙和澳葡當局將「全數議員」都由「直接普選」產生的方式,修改成類似1937年至1945年,對日抗戰期間在「陝甘寧邊區政府」所施行的那一套「延安模式三三制」,亦即「1/3直選產生、1/3間選產生、1/3委任產生」的「澳門模式三三制」。
葡萄牙當局後來將這些「憲政安排」,寫進1976年通過的《澳門組織章程》(Estatuto Organico de Macau)之中。這些有意削弱「立法權」,壯大「行政權的條文,後來再被1993年「全國人大全體會議」通過的《澳門基本法》完全繼承。
於是,澳葡當局和其後的特區政府,便永遠擁有通過任何政府法案的過半數議席(1/3委任、1/3間選),即使直選議員如何反對,都跳不出葡國北京中央政府的如來佛掌,最重要的一切事務,特別是1999年12月之後,最後都要北京當局(主管港澳事務的高層領導人)「拍板」,才能算數。
葡治澳門時期共辦了6屆(次)立法會選舉(1976, 1980, 1984, 1988, 1992, 1998),由於第6屆葡治立法會議員全部直接過渡到澳門特區政府第一屆立法會,故此,迄今澳門特區舉行的立法會選舉即使號稱「第五屆」,其實只是主辦了4次選舉(2001, 2005, 2009, 2013)而已。從1976年2013年,前後相加,澳門在37年之內共舉行過10次澳門立法會選舉。
第五屆澳門立法會的選舉經過和結果
第五屆澳門立法會選舉的「直選選區」方面,共有破歷史紀錄的20張「參選名單」被認可合格參選。比較明白澳門政治情勢的人士都可以預測到,在「漢狄比例代表制」的保障之下,14直選議席之中,其中比較財雄勢大的8席早已「名花有主」因為,只要這幾位候選人維持到第4屆的「當選基本盤」(亦即8000票),便可以順利連任;至於後面剩下的6席,則由大概8至10位具有70%-80%「當選基本盤」(亦即5600-6400票)的候選人去競逐。簡而言之,就是「人人有希望」,但不是「個個有把握」。
「間選選區」方面,根本就沒有任何懸念,和過去幾屆一樣,都是澳門各個傳統政治勢力(社團)經過詳細協調之後,才推出候選人去參選的「等額選舉」,亦即「12個人競選12個議席」。簡言之,「人人有位坐,個個有肉食」。

委任議員方面,根據澳門過去的傳統做法,都是要等待「間選選區」和「直選選區」兩組議員的選舉結果正式揭曉之後,由行政長官(1999之前是澳門總督)根據最新的政3形勢和各方政治勢力的對比,自行判斷應該委任那些人馬,去為澳門特區政府日後提出的各項法案「保駕護航」。所以,迄今這一方面也是「人人有希望」,但不是「個個有把握」。
賭牌重新檢討,掀起劇烈競爭
為甚麼要當澳門立法會議員呢?一是可以向政府「勾地」(以低價向政府購買土地,高價轉售或賺取發展房地產項目之後售出的高額差價),二是可以向政府申請「改變地目」(變更已經霸占的土用途,地價便可以如火箭般颷升),三是可以向政府「承包工程」(賺取工程費用或將工程轉包出去的差價),四是可以向政府成功申請各類「補貼」(即數以百萬計或億萬計的政府撥款)。
今屆選舉還多了一項「超級大樂透」:「賭牌」(賭場或幸運博彩場所經營執照),亦即新當選的立法會議員及其背後代表的利益集團在2015年的「賭牌批給檢討」中,擁有較高的批給「新賭牌」機會。由於擁有「賭牌」與否,涉及數以百億港元計算的經濟利益,故此,今屆立法會選舉才會競爭得如此難解難分。
澳門的賭牌管理制度,自1931年到2013年,至少經歷過「獨占模式」(1931年至2002年)的「一牌多場」時期(一個執照,多個賭場,最後是1個賭牌,11個賭場),和現在的「寡占模式」(2002年到2013年)的「六牌多場」(六個賭牌,多個賭場,現狀是6個賭牌,44個賭場)。
澳門特區政府不久之前宣布會在2015年考慮是否改變「現狀」,由於不太可能將已經批出的舊有「幸運博彩場所(賭場)經營執照」收回,因此,未來只可能是「寡佔模式」不變,但會多發出幾個執照出來,給新加入或原來向「澳博」或「銀河」掛靠(借牌)經營「衛星賭場」和「賭廳」的人士去獨立經營,二是變成「完全競爭模式」,亦即「無限發牌,一場一牌,多牌多場」。
向擁有賭牌的公司借牌經營「衛星賭場」和「賭廳」的業者,如果本身持有牌照,以後便不必每月上繳約5%的收益予擁有「賭牌」的公司,於是,大家便看到今屆澳門立法會議選舉出現不少與「衛星賭場」和「賭廳」有關的候選人出來競逐,己經公開「博彩業」身份的候選人,至少包括第十三組候選人名單的陳明金(金龍酒店賭場、駿景酒店賭場)、第八組候選人名單的鄭安庭(賭廳經營者)、第一組候選人名單的梁安琪(凱旋門賭場)、陳美儀(置地廣場法老王賭場、漁人碼頭巴比倫賭場)、第二十組候選人名單的關偉霖(海景皇庭酒店賭場)。
經過一番激烈競逐後,即使輸了16票的第一組第二名候選人黃昇雄一再上訴,重新點算廢票,澳門第5屆立法會選舉總核算委員會仍於9月24日公布總核算最終結果。14名當選人依得票順序分別為陳明金(26390)、麥瑞權(16251)、何潤生(15815)、施家倫(13195)、高天賜(13119)、梁安琪(13089)、關翠杏(11960)、吳國昌(10987)、區錦新(8827)、陳美儀(8756)、鄭安庭(8125.5)、黃潔貞(7907.5)、宋碧琪(6597.5)、梁榮仔(6559.5)。
從此當選名單來看,陳明金、麥瑞權、梁安琪、陳美儀這4組人馬,日後獲得「新賭牌」的機會應該是不低的。
總結
第五屆澳門立法會選舉結果大出眾人意外,不是選舉制度出了甚麼問題,而是不少人士期望過高,誤解了民主是可以解決一切問題的「萬應靈丹」,不曉得民主只是一種只能減少罪惡的制度安排,其政治效果是「防惡」而非「興善」。
澳門立法會選舉存在的種種問題由來已久,它們不但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還有不少問題是由於過去幾年以來由於「博彩旅遊業」帶來的「忽然暴富」及「貧富懸殊」所造成的。澳門居民「保守封閉、不重專業、只講關係,不看能力,要和諧,不要公義」,「眾地勿企,閒事莫理,有錢撈錢,只為自己」的「政治文化」其實從來沒有改變,希望澳門立法會的各類議員比例、立法素質、監督政府能力等等方面有所改善,在「政商勾結、特權橫行」的既得利益集團反對下,短期之內是無可能做到的。
總而言之,在澳門目前實行的「雙層三三制」(「三」權分立但行政主導、立濁會只有「三」分之一直選議員)憲政結構下,任令澳門居民直選出來的議員們如何亂蹦亂跳,其實都跳不出北京當局的「五指山」。「沒有驚喜,和諧至極」,「特首在前面,北京在幕後」的澳門政治基本性質,將一如以往地繼續下去就是,最多只是那一派勢力多得了一些議席,那一派勢力少得了議席;那一派獲得賭牌,那一派得不到賭牌,如此而已。
End
作者簡介
Author Intro
譚志強/學者、時事評論者 (澳門)
譚志強 (Dr. Camões Tam ),電台電視節目主持人、評論員、專欄作家、大學教授。澳門耶穌會取潔(賈耐勞主教)中/小學畢業,台北市國立政治大學新聞系(廣播電視組)文學士、東亞研究所法學碩士、博士。曾任國立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名揚百科大辭典》副主編,《中國時報》(余紀忠董事長時期)駐北京特派記者、香港新聞中心撰述委員、主筆,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香港職業訓練局新聞傳播教育委員會委員。著有《香港前途問題之研究》(1986)、《澳門主權問題始末》(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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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更新時間: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