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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11
月號論壇主題
透視台灣五都選舉
檢視後ECFA時代的兩岸合作趨勢
李禮仲/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兼任副教授 (台灣)
台海兩岸經過幾十年的隔絕,經歷過砲火對峙與冷戰對立,甚至於民進黨執政時期的鎖國政策,使台灣失去對大陸市場先馳得點的先行優勢,除了少數臺商如旺旺、康師傅掌握先機,其他都拱手讓給了南韓、日本等國家,甚至影響了外商來台投資的意願,迫使台灣企業外移、產業空洞化。這幾年的努力,許多過去存在的阻礙均已逐步解決,尤其是今年六月兩岸終於簽署了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努力推動兩岸經濟正常化、制度化以及自由化。
簽訂ECFA不僅打破十年來台灣經濟沈悶的現象,更讓台灣站在平等的立足點跟其他國家在大陸競爭,為台灣經濟注入新的活水,再加上大陸現今已是台灣最大的貿易順差來源,也是主要的出口市場,與大陸簽訂ECFA對台灣出口及經濟成長將有很大幫助。
簽定ECFA後,台灣的產業可在兩岸進行有效分工,有助產業供應鏈根留台灣,加速台灣發展成為產業運籌中心;有助於台灣成為外商進入大陸市場之優先合作夥伴與門戶,取得領先競爭對手國進入大陸市場之優勢。
台灣若能以ECFA為中介平台,連結中國大陸和區域經濟的網絡,不僅有利台商進行全球布局,也有利吸引外商在台布局規劃、增加投資,進而推動台灣與其他主要貿易對手國洽簽FTA的基礎,讓台灣創造出連結中國大陸和世界經濟體系的關鍵地位和角色,也就是「壯大台灣,連結兩岸,佈局全球」,台灣不僅可免於被邊緣化,甚至成為亞太經貿樞紐、及台商全球營運總部。
ECFA的商機目前已經漸漸浮現,很多商品或零件關稅將可降至零,除可吸引台資企業以台灣作為重要的營運總部與研發中心外,還可以將高價商品移回台灣生産製造,再以「台灣製造(MIT)」認證品牌出口行銷;將是台商擺脫代工生產模式,走向品牌行銷的千載難逢之機。MIT將成為台灣企業共享的商標,在台灣內部市場維持優勢,並爭取國際新市場的重要利器。
伴隨後ECFA時代來臨,兩岸各行各業共同創富的時代已經來臨,經濟條件互補,地緣關係以及文化背景相近,台灣企業富有創意、活潑、多元,在研發、設計、行銷、管理、科技方面皆處於領先地位。除此之外,台灣的會計、法律、教育、公司治理、環保、醫療這些方面也都有相當成就,台灣的「軟實力」是非常堅強的;而大陸在人才、市場、國際競爭平台也都有其獨特優勢。
從ECFA及早收清單中,就可以窺見未來兩岸產業發展的基因密碼,為許多台灣產業帶來新的生機。隨著大陸經濟轉型漸次展開,兩岸經貿將可實現「一加一大於二」的效果。因為在簽訂ECFA後,大陸可以充分借鏡台灣在產品品質管理等方面的經驗,與台灣共創比較優勢,強化兩岸產業的國際競爭力。在熱門環保與發展如何平衡議題上,未來大陸也可借鏡台灣經驗,進行產業調整、升級與轉型。
       在ECFA洽商中,最受矚目的就是金融業。金融業是特許行業,因此過去台商進入大陸,都是以製造業為主,金融業則受制很大限制。很多台商企業外移後,銀行的企業金融的業務大量銳減,後來發現消費金融略有甜頭後,一窩蜂搶做消金,最後造成「雙卡風暴」,重傷台灣金融業。台灣金融業在極低利差的環境下,甚至變成艱困行業。
   ECFA簽署後,上月台灣金融業已獲准進入大陸。但是,因為台灣是以已開發國家的身分進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大陸是以開發中國家的身分進入,台灣金融市場對大陸是「立即開放」,大陸對外國的金融業登陸,則有一堆的限制。因此,兩岸在ECFA的早期收穫機制中,特別放寬「准入條件」,才能給予台灣金融業有立即的商業機會,在銀行部分,台灣取得市場准入時限的縮短,將辦事處升格,可望跳過「開業3年,連續2年獲利」直接獲准承辦人民幣業務、保險業五三二條款的放寬認定、證券業無須合資可以全資持股的利多,皆有利台灣金融業更多進入大陸市場。
  台灣金融業登陸後,不但可提供大陸人民更好的選擇,相互競爭下更可優化大陸的金融業。另一方面,亦可提供台商多元融資的管道,有利台商在大陸進一步發展。最重要的是,金融業是服務業的火車頭,可提供大量的就業機會,也會拉動其他的服務業。大陸銀行的銀行利差有3到5個百分點,台灣金融業更可以藉此獲利,也有助迴向台灣的經濟發展,包括降低失業率與提振消費。
      
最近,台灣致力「黃金十年」的擘劃,大陸也開始規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畫」,各自擘劃未來十年與五年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大藍圖。在十二五計劃方面中,大陸為加速經濟方式轉變,將健全市場配置資源機制、調整國民收入分配、加快推進城鎮化、創新公共服務體制等方面,展開經濟體制改革。未來大陸將朝積極調整經濟成長模式,轉向仰賴內需消費市場的擴張,以及進行產業結構轉變,將使兩岸產業合作將不單限於外銷市場的開拓。
      
在ECFA架構下,兩岸產業界若能掌握大陸正在從「世界工廠」逐漸轉型為「世界市場」的歷史契機,藉由強化兩岸產業鏈跨產業及跨地域的整合,進行兩岸優勢互補,培育國際化品牌,為兩岸企業創造更好的市場環境,進而聯手開拓國際市場,2010年對兩岸經濟有亮麗的發展將是可以期待的。
End
作者簡介
Author Intro
李禮仲/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兼任副教授 (台灣)
學者、教授。
現任: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兼任副教授、淡江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兼任副教授、紐約大學世界貿易組織智慧財產權工作小組、英國財經犯罪防制法律月刊(Financial Crime Journal)國際編輯委員。
東吳大學法學士、美國波士頓大學金融與銀行法法學碩士、美國美利堅大學華盛頓法學院法學碩士、美國威斯康辛州立大學法學博士。
曾任: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中國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員、國立台北大學法學系兼任副教授、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副教授、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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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更新時間: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