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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05
月號論壇主題
從太陽花學運看國、民兩黨的改革走向
拋棄政黨成見促進兩岸經貿發展
李禮仲/世新大學法律學院兼任副教授 (台灣)
背景
近年來,兩岸開放直航、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兩岸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MOU)、開放人民幣業務、舉辦兩岸經貿文化論壇、紫金山峰會、海峽論壇、等,兩岸關係進展迅速,交流密切,引發部分人士「恐中」、「反中」和「不信任」的政治思維發酵,只要與大陸有關,就強力反對,冠上「黑箱」、「獨厚財團」與「賣台」的大帽子。加上國民黨2008年重新執政以來,決策模式偏向「由上而下」,考慮的重心聚焦於整體經濟利益與大型企業競爭力,較忽視與中小企業、年輕族群與一般庶民訊息互動。
事實上,台灣目前不少對兩岸服貿反對者都是因不了解或了解不多政策而不信任政府。 一場以學生為主軸的「反服貿」太陽花學運發生後,台灣的執政黨和在野黨都顯得毫無章法,進退失據。學運的訴求,雖在立法院王金平院長承諾「在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完成立法前,將不召集兩岸服貿協議相關黨團協商會議」,和平落幕,但隨即因林義雄先生絕食爆發一連串的反核抗爭,這又顯示出人民當家的意識抬頭,國民兩黨兩岸政策與決策模式都面臨檢討與改革的聲浪。
國民兩黨未來兩岸政策可能走向
這次反服貿和反核四的社會運動過程中,對國、民兩黨其實都是兩面刃。國民黨雖是主要的被抗爭主體,但民進黨也未必能受益。 國民黨內部的政治分歧(尤其是馬王政爭)、反服貿和反核四的社會運動過程都讓政府及執政黨的威信遭受衝擊與傷害,特別是年輕族群與弱勢受薪族群。
為减弱這些不良效應,國民黨勢必從組織、活動、文宣以及新媒體等方面加強與年輕族群進行對話,採年輕人的需求轉換為政見,畢竟,青年選票對國民黨在接下來贏得2014年的「七合一選舉」與「2016年總統大選」都扮演至關重要的角色。 學運打醒了與大眾溝通不足的國民黨,也讓國民黨主席知道惟有強化國民黨才能使自己未來兩岸執政不至於「跛腳」,因此,將郝龍斌、朱立倫與胡志強任命為副主席以擴大民意基礎的來源。
另外,重組宣傳部門準備強化電子媒體及做好青年世代之溝通,並緊急以民意為依歸來作為施政之方向,如近期「核四事件」的處理方式。 對民進黨而言,此次318學運的領導階層,包括林飛帆與陳為廷等,大多與民進黨的政治立場較接近,甚至過去彼此多有互動,在抗爭頻繁的情況下,加上有「路過」警局、癱瘓交通等過激行為,容易讓民眾產生反感、厭倦的心態,甚至恐慌民進黨將兩岸關係拉回到過去緊張對峙的危險道路上,損害全體人民的利益。
因此,民進黨面臨的挑戰不僅是要「解決黨內積弊」,還得痛下決心,破除「反中」既定思維,了解民意究竟在哪裡,全面回應社會期待,才能夠逐漸挽回人民的信任。

此外,如何讓中間選民相信民進黨執政後,仍有一定的管道與大陸接觸、溝通,兩岸關係將可保持穩定,不會出現如2000年陳水扁當選總統後的兩岸低潮期,更不會因兩岸溝通不良危及國家安全。
兩岸經貿協議該何去何從
全球經濟迅速變化,理論與實證均指出開放貿易是經濟成長與繁榮的基石,決策者若過於傾向保護國內市場免於競爭,甚至以政治領導經濟,恐怕是以絕大多數民眾利益為代價,甚至是犧牲國家前途。 此時正值國際區域經濟整合的合縱連橫時期,越來越多國家透過簽署FTA等方式,取得較其他WTO會員國更優惠的關稅稅率及服務業市場進入待遇,對我國企業形成巨大競爭壓力。
台灣的最大競爭對手韓國已與美國、歐盟、東協、加拿大和澳洲等簽署了FTA,與中國大陸之FTA亦加速進行,迄今已進行九個回合談判,預計今年底前完成。台灣在與大陸簽署ECFA後,隔年就跟日本簽投資協議,也跟星、紐簽經濟合作協議,並與美方展開TIFA協商,顯示用兩岸經濟協議當敲門磚有助於打開與許多國家的經貿聯繫。
但在學運浪潮影響下,日後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牽制,不僅服貿協議前途不明,後續的貨貿、兩岸租稅協議等協商也將難以輕易過關,甚至寸步難行,更遑論位於深水區的兩岸文化協議與政治談判。加上部分媒體、專家近日報導兩岸簽署ECFA對台灣經濟效益有限,服貿簽了台灣將被邊緣化,在這環境下,政府與執政黨在兩岸政策上勢必更謹慎保守,不易有大動作、大突破,延緩兩岸經貿合作、資源整合的時程。且因與大陸的特殊關係存在,台灣與主要的貿易夥伴簽署自由貿易協議也難有進展。
結語
國民兩黨在政治上各有盤算,但國民兩黨不能僅存在惡鬥的層次,要建立兩黨政治既競爭且合作的模式,在攸關國家前途的議題上,盡可能以國家利益為最大公約數,拋棄既有成見、想法,回應社會期待,不僅無餽於選民之託付,亦有助於政黨茁壯、長期穩健發展。 一場以學生為主軸的「反服貿」太陽花學運發生後,讓台灣的執政黨和在野黨有一個反省的機會也不是一個壞事。希望兩黨以全台灣人民福祉為依歸,少一點權謀多一點承擔,才是台灣之福。
作者簡介
Author Intro
李禮仲/世新大學法律學院兼任副教授 (台灣)
學者、教授。
現任: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世新大學法律學院兼任副教授、淡江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兼任副教授、紐約大學世界貿易組織智慧財產權工作小組、英國財經犯罪防制法律月刊(Financial Crime Journal)國際編輯委員。
東吳大學法學士、美國波士頓大學金融與銀行法法學碩士、美國美利堅大學華盛頓法學院法學碩士、美國威斯康辛州立大學法學博士。
曾任: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中國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員、國立台北大學法學系兼任副教授、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副教授、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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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更新時間: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