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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06
月號論壇主題
從越南反中排華,檢視兩岸關係與亞太戰略
兩岸服貿協議有益於兩岸經濟持續發展
李禮仲/世新大學法律學院兼任副教授 (台灣)
服貿協議受學運浪潮影響,後續的貨貿、兩岸租稅協議等協商隨之擱置,然爭議並未隨之終止,部分媒體、專家認為ECFA效益有限,服貿簽了台灣將被邊緣化。 
對此,筆者保持存疑。在國際貿易的理論中,基於比較利益的原則,本國應生產或提供較擅長的商品與服務,與他國交換優質低價的其他商品與服務,在此原則下,進行貿易雙方的生產效率提高,消費者選擇增多,有利經濟發展,滿足社會需求。同時,競爭更促使企業創新,商品與服務趨向價廉物美,雙方都可從貿易創造財富獲得好處。
相反的,貿易壁壘雖然可以讓部分體質較弱的產業免於面對競爭,但長期而言,最終將使國家經濟增長趨緩,商品與服務的選擇減少,行業效率降低,創新能力薄弱。
台灣是海島型貿易,GDP成長百分之七十靠外貿,台灣因先前與大陸存在的緊張局勢,讓台灣與主要的貿易夥伴簽署自由貿易協議難有進展。在台灣與大陸簽署ECFA後,隔年台灣就跟日本簽投資協議,也跟星紐簽經濟合作協議,並與美方展開TIFA協商,用這協議當敲門磚一步步打開了跟許多國家的經貿聯繫;如今卻因服貿協議的內部分歧,讓其他雙邊、多邊經濟協定談判停滯實為可惜。
從實證的角度看來,ECFA貨品貿易早收計畫於2011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進口產品降稅,服務貿易早收計畫及開放措施亦同時全面實施。比較兩岸簽署ECFA後,進出口及其早期收穫計畫清單(簡稱早收清單)項目的效益,2011年台灣對中國大陸出口值成長9.13%,其中早收清單貨品成長18.18%,自中國大陸進口值成長21.28%,早收清單貨品成長27.95%;2012年台灣對中國大陸出口值衰退3.87%,早收清單貨品仍成長3.26%,自中國大陸進口值衰退6.17%,早收清單貨品衰退3.21%;2013年台灣對中國大陸出口值成長1.33%,早收清單貨品成長10.62%,自中國大陸進口值成長4.12%,早收清單貨品成長1.74%。
至於服務業早收計畫的投資概況,不論陸資來台或台資赴大陸投資,核准件數與投資金額大抵都呈現成長,尤其是陸資來台的投資金額與件數更是驚人。
由上資料來看,兩岸ECFA簽署後,不論是進口或是出口,早收清單項目中的成長率大多都高於全部進、出口的成長率,即使部分時間呈現小幅衰退之情形,早收清單項目也有小幅成長或下降比較慢,所以早收清單仍是有效的。當然ECFA早收清單的成效不如原先預期,分配不均尤其嚴重,恐怕也是必須承認的事實,但貿易協議從來就只是「把餅做大」的一種工具,至於「如何分餅」,靠的是國內的政策工具,與協議無涉,不應倒果為因,認為兩岸貿易協議是禍首而反對自由化,此種作法只會讓台灣經濟發展停滯不前。當全球經濟陷於不景氣中,沒有ECFA,台灣今天經濟可能會更慘。

全球經濟迅速變化,決策者若過於傾向保護國內市場免於競爭,設立新的壁壘,恐怕是以絕大多數的生產者、工人及消費者的利益為代價。何況理論與實證均指出開放貿易是經濟成長與繁榮的基石。
推動兩岸服貿協議,除了協助台商開拓中國大陸市場,亦可引進陸資來台投資,大幅改善資金從台灣單向流出之情形,進一步擴大ECFA的效益。尤其是服務業本身具有在地性,講究質感、創新與貼心,本地人具有「人親、土親」優勢。陸資企業想要順利拓展市場,仍須貼近消費者的需求,否則即使投入龐大資金,也不見得競爭得過本土業者。
過去台灣已經有不少中小企業到大陸發展成功的先例,例如都可茶飲、85度C、麗嬰房、自然美等,這些企業原本在台灣都不是大品牌,但到大陸發展後,因能貼進大陸在地消費者需求獲得廣大市場支持,逐漸發展成大型企業,可見服務業發展的關鍵不在於規模的大小,而是有沒有競爭力。因此,有人認為服貿只對大財團有利,對中小企業不利並不正確。
此時正值國際區域經濟整合的合縱連橫時期,越來越多國家透過簽署FTA等方式,取得較其他WTO會員國更優惠的關稅稅率及服務業市場進入待遇,對我國企業形成巨大競爭壓力。我們的最大競爭對手韓國已與美國、歐盟、東協、加拿大和澳洲等簽署FTA,與中國大陸之FTA亦加速進行,迄今已進行九個回合談判,預計今年底前完成。若台灣仍不加快腳步通過兩岸服貿協定、加入區域經濟整合,台灣恐將邊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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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Author Intro
李禮仲/世新大學法律學院兼任副教授 (台灣)
學者、教授。
現任: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世新大學法律學院兼任副教授、淡江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兼任副教授、紐約大學世界貿易組織智慧財產權工作小組、英國財經犯罪防制法律月刊(Financial Crime Journal)國際編輯委員。
東吳大學法學士、美國波士頓大學金融與銀行法法學碩士、美國美利堅大學華盛頓法學院法學碩士、美國威斯康辛州立大學法學博士。
曾任: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中國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員、國立台北大學法學系兼任副教授、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副教授、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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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更新時間:2015年1月26日